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招标公告

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招标公告

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及下属八个单位(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叶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中烟商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委托,就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FW-2015-29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内容:

1)九个单位的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纳税申报鉴证、税务咨询服务等;

2)按年度签订服务协议;

2、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单位;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投标人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每日10:00-17:00(北京时间)。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5、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 600 元/套,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另加100元邮寄费。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投标人按本公告要求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向支付邮寄费用的投标人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届时请贵方派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9、购买招标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公司网址:www.xhtc.com.cn

电话(总机): ***-******** 传真:***-********

联系人:王东东(分机5932) 李加斌(分机593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汇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


标签: 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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