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招标公告
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招标公告
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及下属八个单位(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叶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中烟商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委托,就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FW-2015-29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内容:
1)九个单位的涉税鉴证及税务代理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纳税申报鉴证、税务咨询服务等;
2)按年度签订服务协议;
2、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单位;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投标人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每日10:00-17:00(北京时间)。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5、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 600 元/套,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另加100元邮寄费。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投标人按本公告要求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向支付邮寄费用的投标人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届时请贵方派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9、购买招标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公司网址:www.xhtc.com.cn
电话(总机): ***-******** 传真:***-********
联系人:王东东(分机5932) 李加斌(分机593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汇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
标签: 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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