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电缆、光缆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电缆、光缆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电缆、光缆框架协议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1-226)
1.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电缆、光缆框架协议采购方案已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2023年度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基建、生产类发电项目所需的电缆、光缆。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参加后续框架协议采购的申请人。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
标段一:中压电力电缆(6-35kV)
标段二:低压电力电缆(1-3kV)
标段三:控制电缆(含计算机、通信电缆)
标段四:光伏专用电缆
标段五:矿用电缆
标段六:高压电力电缆(110kV、220kV)
标段七:光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
3.1.4.投标人应在上一年度华能集团系统内无严重不良行为,无评级为D级的情况;
3.1.5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一、中压电力电缆(6-35kV):
3.2.1资质能力: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需提供生产线设备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信息等)。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2.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0个含6kV到35kV电力电缆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其中应包括:
(1)至少5个单个供货合同的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供货业绩;
(2)至少1个供货合同的产品中包含截面400mm2或以上6kV到35kV的电力电缆。
3.2.4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涵盖额定电压6kV到35kV铜、铝、铝合金导体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3.2.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国家认证的检验中心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的6kV到35kV铜、铝、铝合金导体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
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文件处理。
标段二、低压电力电缆(1-3kV):
3.2.1资质能力: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需提供生产线设备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信息等)。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2.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0个含1kV到3kV电力电缆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其中应包括:
(1)至少5个单个供货合同的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至少1个供货合同的产品中包含截面300mm2或以上1kV到3kV的电力电缆;
(3)至少1个供货合同的产品中包含4芯或以上1kV到3kV的电力电缆。
3.2.4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涵盖额定电压1kV和3kV铜、铝、铝合金导体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3.2.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国家认证的检验中心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的1kV到3kV铜、铝、铝合金导体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
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标段三、 控制电缆(含计算机、通信电缆):
3.2.1资质能力: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需提供生产线设备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信息等)。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含),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2.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0个含控制电缆(含计算机、通信电缆)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其中应包括:
(1)至少1个单个供货合同的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至少1个供货合同的产品中包含截面0.75 mm2或以上的控制电缆;
(3)至少1个供货合同的产品中包含19芯或以上的控制电缆;
(4)至少1个供货合同的产品中包含截面1.0mm2或以上的计算机电缆。
3.2.4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涵盖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3.2.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国家认证的检验中心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的控制电缆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
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标段四、光伏专用电缆:
3.2.1资质能力: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需提供生产线设备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信息等)。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2.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0个含光伏专用电缆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其中至少1个单个供货合同的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4认证证书:须具有光伏电缆德国莱茵TUV认证证书。
3.2.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国家认证的检验中心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的光伏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
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标段五、矿用电缆:
3.2.1资质能力: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需提供生产线设备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信息等)。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0个含矿用电缆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其中至少1个单个供货合同的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4证书要求:须具有矿用电缆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国家认证的检验中心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的矿用电缆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
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标段六、高压电力电缆(110kV、220kV):
3.2.1 资质能力: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包含不限于立塔),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需提供主要生产设备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信息等)。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含),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2.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0个含110kV或220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其中应包括:
(1)至少2个单个供货合同的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至少1个供货合同的产品中包含截面630mm2或以上的电力电缆;
3.2.4试验报告: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检验中心出具的高压电缆预鉴定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不超过5年)(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
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标段七、光缆:
3.2.1资质能力: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需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等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信息等)。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含),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5个光缆的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其中至少1个单个供货合同的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4进网许可证:须具有OPGW、ADSS型号电力光缆电力专用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2.5证书要求:须具有普通光缆泰尔认证证书。
3.2.6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国家认证的检验中心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的OPGW和ADSS型号电力光缆的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方式或查询电话)。
以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若网址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投标人须在评委会限定的时段内,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能提供原件或逾期的,作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7月31日9:00起至2023年8月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申请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潜在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申请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资格预审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资格预审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资格预审文件费:
集团公司2023年度电缆、光缆框架协议采购各标段售价:0元。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15时00分
5.2递交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
5.3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放弃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页面。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同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申请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申请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开始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华夏幸福创新中心A座7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10-********
电子邮件:hy_chen@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400-010-1086 转 8105 010-********
电子邮件:hnzbly@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标签: 电缆、光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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