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管网与净水厂管网对接工程招标公告
水库管网与净水厂管网对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5]-2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团山子水库管网与净水厂管网对接工程,由蛟发改字[2015]1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蛟河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蛟河市团山子水库管网与净水厂管网对接工程
2.2招标规模:厂区内给水阀门检查井建设,厂区外给水阀门检查井建设。
2.3工程地点:蛟河市自来水公司净水厂院内;
2.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2015年12月11日至 2016年7月30日;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禁止挂靠施工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否则视为无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投标人需到蛟河市检察院开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 2015年11月19日(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施工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拟参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持相关证件)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其全部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到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4日9时30分,地点为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蛟河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蛟河市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33*****15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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