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冀0403破1号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冀0403破1号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邯郸海清纺织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7月18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邯郸海清纺织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管理人。为最大限度地释放海清公司运营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拟开展预重整的投资人招募工作,招募有实力、有诚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以确定本案是否具有重整可行性。投资人能够提交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方案,管理人将依法推动转换重整程序工作,盘活企业资产,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海清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4日,法定代表人:张付成,注册资本为128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771******B,股东分别为:海盛威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56% ;邯郸发达纺织水厂工会委员会,持股比例48.44%。住所地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55号,经营范围为工业供水、供水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纺织品加工销售;泵阀销售。

二、资产与负债

根据河北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冀中城会审字[2023]第*****号《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海清公司资产总额为*******.88元,负债合计*******.3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1元,资产负债率为130.60%。

根据河北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邯中诚评报字[2023]*****号《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7月13日,海清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5.19万元,主要包括浆纱机和空调。

特别提醒:关于企业资产均以现状为准,报名人尽职调查时可参考审计报告。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等;

(三)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为债务人重整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优先。

四、尽职调查

在报名截止前,意向投资人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海清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安排并协调海清公司予以积极配合。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包括投资人企业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金额、资产总规模等);

(二)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企业相关资质资料(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三)意向投资人资信介绍,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重整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提供清偿资金的总额及支付安排、投资后的经营方案等。

六、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银行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未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投资。

(二)保证金的没收。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预重整投资人资格。海清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裁定批准后,预重整投资人不按时提供债务清偿资金导致海清公司被宣告破产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仍有损失的,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证金的退还。管理人在预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其他意向投资人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如海清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海清公司破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退还其所缴的保证金(不计息)。

七、意向投资人的确定

(一)2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综合评审,择优确定。

(二)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该投资人符合招募公告条件要求的,则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者应于2023年8月5日17:00时前,提交一式五份纸质版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55号海清公司

(三)联系方式:魏律师 175*****069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对有关情况的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预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三)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投资成功或虽确定为投资人,但债权人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重整投资报名书、投资方案或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接受招募公告各项要求,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并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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