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2023年第一期企业形象宣传业务制作和视频拍摄
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2023年第一期企业形象宣传业务制作和视频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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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2023年第一期企业形象宣传业务制作和视频拍摄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7-31 15:43: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8-01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8-03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3年第一期企业形象宣传业务制作和视频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3年第一期企业形象宣传业务制作和视频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3年第一期企业形象宣传业务制作和视频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2023年第一期企业形象宣传业务制作和视频拍摄项目(项目编号:HYDX-B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采购内容:为加大企业形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围绕云改数转、数字乡村等主题开展策划、宣传及业务制作,价格清单详见附件。 1.2、项目预算:25万元(含税)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4、采购合同有效期:一年。 1.5、项目地点:衡阳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3%,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由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 /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qq.com(网上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报名资料如下: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2)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6)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版各一份,该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缴纳购买比选文件费用。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30分00秒。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蒸水桥电信采购供应中心会议室(仓库二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蒸水桥电信采购供应中心会议室(仓库二楼)。 6.2样品要求:/。 7.参选人注册7.1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7.1.1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 7.1.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通服供应链湖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nzb.chinaccssc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贺苇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 系 人:颜文政、黄思鸿、朱天淼 招 标 师:谭龙江、王敏、李光石、沈斌 电 话:181*****909(颜) 电子邮件:*********@qq.com 异议接收邮箱:*********@qq.com 户 名: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313*****6021 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3年7月31日 比选公告附件: 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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