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猛镇闲置沼气池拆除填埋工程招标公告

郭猛镇闲置沼气池拆除填埋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郭猛镇闲置沼气池拆除填埋工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郭猛镇闲置沼气池拆除填埋工程

2、工程地点:盐都区郭猛镇境内

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0.3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20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郭猛镇闲置沼气池拆除填埋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6.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2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特种工种(沼气)上岗证或特种工操作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6.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8.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9.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1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其资质等级和业绩不得低于原中标的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招标人同意。

七、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郭猛支行;账号:320*****012110*****524),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备注好工程名称,以便开标时核查)。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23年8月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水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务楼B座一楼开标会议室(吉安路与盐金路交界处向北100米)

十一、投标应知

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按开标时间提前2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招标人,否则一律不予认可),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郭猛政府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郭猛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郭猛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郭猛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曝光台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十三、本公告发布于:

盐都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首页>信息公开专栏>郭猛镇)。

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爱华

联系电话:173*****847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

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竹青

联系电话:198*****508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11楼


郭猛镇闲置沼气池拆除填埋工程招标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填埋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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