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业绩要求:
标包1: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服务器产品销售业绩;
标包2: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虚拟化软件或云资源管理类软件或云运维类产品销售业绩;
标包3: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存储设备产品销售业绩;
标包4: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防火墙产品销售业绩。
备注:①单个合同含税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含税金额在10万元或以上方计入评审。②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③以合同含税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为准。④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⑤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⑥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⑦1个单项合同或1个框架合同为1个业绩。⑧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项目的工作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中同类项目工作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项目工作内容的金额。如合同相关材料无法计算同类项目内容金额,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否则该合同不计列。⑨如为制造商投标,同类产品合同销售方须为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同类产品合同须为该代理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与用户签署的合同,制造商与代理商签署的同类产品销售合同业绩不予认定。合同销售的同类产品必须与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
2.3标包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安 部颁发有效期内相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2.5本项目各标包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函。(备注:①若制造商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②不允许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出现同时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则均作否决处理)。
2.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投标/应答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标/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