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兴安盟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2015年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兴安盟水务局(兴水字[2015]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下达水资源费,资金已经下达。受招标人(兴安盟水政监察支队)的委托,通辽市利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盟直及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
2.2招标范围:
1、完成6个重要取水户共8个水量监测点的建设;
2、水资源信息管理平台;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信息系统建设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供货期: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前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和技术服务的独立法人;
3.2同时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双软资质(即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
3.3要求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3 日至2015年 1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安盟人防院内2楼)报名,联系电话: ****-******* 。
4.2投标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报名时必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填写报名表,由招标代理公司及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审查通过后即为报名合格。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双软资质(即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
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⑧授权委托书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水政监察支队
地 址:兴安盟党政综合楼
联系人:吴靖尧
电 话:0482—*******
招标代理机构:通辽市利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辽市胜利路北段高尔夫都市花园商业街107号
联 系 人:马健
2015年 11 月 13 日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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