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互联网+医疗”展厅旁智慧会议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卫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互联网+医疗”展厅旁智慧会议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互联网+医疗”展厅旁智慧会议室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5: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10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鹿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鼓楼西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鹿庆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佳棋 0955-******* |
项目概况
中卫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互联网+医疗”展厅旁智慧会议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ND-2023-55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互联网+医疗”展厅旁智慧会议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 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17]433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上3-6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方式: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投标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2.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投标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报名资料: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卫市鼓楼西街
联系方式:鹿庆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梁佳棋 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鹿庆
电 话: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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