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视屏信号回传无人机设备和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招标的公告

关于互联网视屏信号回传无人机设备和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招标的公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现就警用无人机设备和技术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警用无人机设备和技术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29.8万元。

三、设备和服务要求:

1.四旋翼无人机系统1套(需具备将视屏信息直接回传移动互联网展示平台,飞行半径:15-20 km,续航时间:≥50min,不低于IP55的防护水平,4G增强图传功能,六向定位避障,工作温度:-20℃ 至 50℃。对称电机轴距:≤900 MM,最大起飞重量:≥9KG,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3M/S,遥控器:7.02 英寸触控液晶显示屏,分辨率 1920×1200,最大亮度 1200 尼特,图传最大信号有效距离:≥20KM,无人机飞行相机:分辨率1080p、FOV 142°)。

2.挂载系统1套(包含高清摄像头X1、机载喊话器X1)(高清摄像头:400 万像素,20倍光学变焦,128倍最大变焦,星光级夜视广角200 万像素;红外变焦,640 × 512 分辨率2、8倍变焦;激光测距测量范围:3 ~ 1200 m,测距精度±(0.2m + D × 0.15%);机载喊话器:重量:550g,尺寸:140*140*125 mm,20cm处的音量≥130db,并提供公安部三所质检报告,喊话方式包含但不局限:录音上传、实时语音、音频文件播放、文字转语音、混合播放)。

3.配件(螺旋桨套装X1、充电器X1、防护箱X1,动力电池X8,飞控地面站X1,LTE网卡套件X2)

4.系留供电系统1套(包含机载电源(天空端)X1、一体化收放线机(地面端)X1、3KW变频汽油发电机X1、机载照明矩阵灯X1、机载警示灯X1)可将单相交流电转换成直流高电压,通过110米高性能镍合金供电线缆传输到机载电源,长时间持续地为飞行器供电。地面端可背负,自带工作照明灯,箱体重量不超过≤13KG;机载照明矩阵灯:重量:≤205 g,功率:150 w,尺寸:≤225*39*22 mm三防等级不低于IP55,光通量≥***** lm,。机载警示灯:重量:140 g,尺寸:≤145*38*21 mm,所有灯具带保护功能,灯光开启时,温度超过阈值,灯光自动关闭,当温度下降恢复后,灯光能自动恢复开启)。

5.视频图传及无人机管理系统服务1年( a、含支持点云数据的三维地图;b、图层管理支持对全景、视频、点云等模型分类管理;c、图层搜索对所有录入、上传、绘制数据及资料文件的模糊检索,准确找到需要的图层或文件;d、图层叠加支持不同分辨率影像和模型数据叠加显示在同一张地图;e、数据融合支持空中全景、地上实景、地下点云一体化融合显示;f、外链全景支持720云、四维、众趣、贝壳等平台制作的全景链接融合接入;g、全景图层分组该模块支持对多张全景图片进行分组,实现浏览场景二级菜单管理;h、全景模型融合支持在全景场景中添加的模型并预览显示;i、资产管理支持全景场景、三维场景中对路、桥、收费站、停车场、办公用房等资产的使用情况、健康情况在三维地图标注和可视化。)不低于4万分钟直播时长,不低于1T存储空间)。

6.保险服务1份(包含:100万/年的第三者责任险,含机体和挂载等价保额,在额度范围内提供1年期的免费维修或换新服务)。

7.培训服务(中标企业在本地设有办事机构、有持飞行资质的办事人员,一年内因购买方要求在贵阳对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设备使用培训,并配合完成临时性的航飞任务。需提供在筑办事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持有飞行资质办事员的本地社保证明)。

五、供应商资格︰

(一)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二)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比选。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于2023年8月4日17:00时前,交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内部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六、只接受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7:0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于2023年8月4日17:00前,交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内部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九、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楼五楼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时至2023年8月4日17:00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人:马警官电话:189*****150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无人机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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