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盛镇消防救援站室内装修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官盛镇消防救援站室内装修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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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项[2023]1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广区发改项[2023]123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安市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建装修主体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4层楼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大楼,附属工程有环形绿化,安保岗亭一个,篮球场一个,消防训练塔一个。建筑主体功能有办公用房,图书室,食堂,消防车停车库,电子阅览室,盥洗室,宿舍,健身房,消防科普室。

?2.4 计划工期: 150个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48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区级保障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3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4名,所有人员具有招投标代理人员印章,其中一人具备招标法律咨询师证书(附:全国职业资格考试网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不少于6个月的证明)。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从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2.类似项目各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发文要求以四川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1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01日08时00分 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01日08时00分 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广安市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 何老师

电 话: ? 158*****792

传 真:

?2023年08月0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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