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乾县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乾县2023-2024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乾县财政局南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C-GK2023A002

项目名称:乾县2023-2024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28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6,87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6,87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食品用类似原料 大米、面粉、食用油包1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26,877.00 1,226,877.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2):

合同包预算金额:1,336,72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36,72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食品用类似原料 大米、面粉、食用油包2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36,726.00 1,336,72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3):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4,22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14,22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食品用类似原料 大米、面粉。食用油包3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14,228.00 1,214,22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4):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8,74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8,74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食品用类似原料 大米、面粉、食用油包4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78,745.00 1,278,74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5(5):

合同包预算金额:2,664,86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64,86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食品用类似原料 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包1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664,869.00 2,664,869.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6(6):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3,46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3,46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食品用类似原料 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包2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903,466.00 2,903,46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7(7):

合同包预算金额:2,637,39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37,39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食品用类似原料 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包3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637,392.00 2,637,39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8(8):

合同包预算金额:2,777,52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77,52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食品用类似原料 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包4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777,527.00 2,777,527.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9(9):

合同包预算金额:2,187,2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87,2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9-1 食品用类似原料 鸡蛋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187,250.00 2,187,2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10(10):

合同包预算金额:6,381,8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81,8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0-1 食品用类似原料 学生奶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381,840.00 6,381,8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11(11):

合同包预算金额:678,0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8,0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1 食品用类似原料 面包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78,080.00 678,0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6(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7(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8(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9(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10(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11(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7(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8(8)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9(9)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0(10)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1(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5、(1)米、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肉类、蔬菜、干菜、调味品:肉类提供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3)鸡蛋: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学生纯牛奶: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面包: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到期的请提供《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6、所有标段须具备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大肉、蔬菜、调味品需具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资料。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10、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乾县财政局南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乾县翰丰酒店九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乾县翰丰酒店九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在乾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提供第六条1-10项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乾县教育局

地址:乾县东新街

联系方式:139*****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乾县财政局南一楼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9-********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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