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项目 办公楼和招商中心附属绿化维护及花卉租摆 已具备比选条件,资金已落实。比选单位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供应商 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办公楼和招商中心附属绿化维护及花卉租摆
2.2 项目实施地点: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霞湾新城
2.3 项目内容:一是公司办公楼内部、二栋三楼露天花台、公司玻璃幕墙前喷泉水池、玻璃幕墙前坪两侧花坛、招商中心及公司绿化所需花木的更换(含新办公场所)及花木租摆、运输、养护,二是公司办公楼公共区和办公室花卉租摆。
2.4 服务期限: 365 日历天, 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比选范围: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比选单位的项目规模为准。
2.6 预算金额: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评审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 2023年8月 1日起至 2023年8月3日止,每天9: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 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楼 216 室(地址: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霞湾新城)。
5.3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4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按本公告5.3款要求,登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比选时间均为 2023 年8 月4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楼 216 室(地址: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霞湾新城)。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比选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单位将拒收。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sttzjt.com/》《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zhuzhouchengfa.com/》发布。
7.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形式。比选单位对比选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sttzjt.com/》《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zhuzhouchengfa.com/》发布,投标人自行阅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8.纪检监督
本比选项目接受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电话:0731-
********。
9.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
177*****732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霞湾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