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分公司+城四家子城址部分城墙遗迹本体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白城分公司+城四家子城址部分城墙遗迹本体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HYBC1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四家子城址部分城墙遗迹本体保护工程”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2015)2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四家子城址部分城墙遗迹本体工程

  2.2项目招标编号:2015HYBC1118

  2.2.4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德顺蒙古族乡古城村

  2.2.5计划工期:2015年12月11日开工至2016年8月31日竣工。

  2.2.6招标范围及规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壹级(业务范围必须含有古文化遗址保护);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责任工程师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合格项目业绩。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报名: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4.1.4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合格工程业绩合同及验收文件;

  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凡满足上述投资人资格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持报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白城市洮北区文化西路司法局西500米)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楼会议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公地址:文化东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

  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西路司法局西500米

  联系人:赵贺

  联系电话:****-*******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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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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