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东方市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东方市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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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023-*****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 东方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16:28
名  称: 关于选聘东方市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单位的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关于选聘东方市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摸清我市河湖管理底数,形成完整河湖名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和《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琼水便函〔2023〕624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我中心现公开选聘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单位,具体负责东方市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

二、选聘人:东方市“六水共治”服务中心

三、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东方市238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的梳理复核,核定河湖数量、长度、河流流域面积、干支流关系、集雨面积、流经行政区域及空间分布、河流变道、断流等情况。

四、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河湖复核工作资质与经历。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通过邮箱报名。

(二)报名地点:线下材料报送东方市“六水共治”服务中心(东方市永安路40号东方市生态环境局5楼501室);线上材料发送到dfszsb66@163.com。

(三)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单位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执照、相关业绩、报价函(等密封盖章)等复印件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六、项目控制价及选定标准

本次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控制价40万元。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5%(不含)为有效报价,评选工作由东方市“六水共治”服务中心组建工作小组或中心会议进行,对参加选聘报名的所有报名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下浮率、业绩等材料综合比选确定服务单位。

七、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特此公告。

联系人:符工,137*****075



东方市“六水共治”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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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方 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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