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勐腊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勐腊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ZBCG-2023-10

2.项目名称:勐腊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元整)

6.采购需求:

序号

名 称

技术参数

数 量

1

盆底肌康复+产后康复—低频脉冲治疗仪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2

超声波妇科治疗仪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3

利普刀(高频电刀)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4

乳腺治疗仪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5

数字式十二导联心电图机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6

人体营养检测分析仪(儿童)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7

人体营养检测分析仪(孕期)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8

超声骨密度仪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9

耳声发射检测手持型-1H(听力筛查仪)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2

10

双目视力筛查仪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设备的运送及安装调试,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公司相关责任。

8.交货及安装地点:勐腊县妇幼保健院,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成交单位须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

9.资金来源: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10.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及履约保证金:

(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量保修期: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3年。

(3)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或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或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应作出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含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证明。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应作出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供应商承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未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以上网页查询结果或查询报告,查询起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勐腊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

3.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4.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

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方式: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1)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址: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

现场递交地点为:勐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勐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解密。

注:供应商对开标方式操作有任何疑虑可提前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

2.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勐腊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勐腊县新城南腊路40号

联 系 人:张芬

电 话:133*****353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腊路38号

联 系 人:余萌

电 话:0691-*******158*****119

邮 箱:**********@qq.com">**********@qq.com

日 期:2023年7月28日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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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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