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能热水器招标公告
空气能热水器招标公告
柳州片区项目
空气能热水器招标文件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度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中建八局广西经理部柳州片区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述物资进行投标。
1 招标编号:LZPQ-WZ-*******
2 招标内容:空气能热水器
3 发标时间及地点:
3.1发标时间:2015年11月 15 日
3.2发标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东环路柳州万达项目部
4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 25日
4.2 投标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东环路柳州万达项目部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 9.00 点(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5.2 开标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东环路柳州万达项目部
6 招标人联系方式:
6.1 联系人:王跃华
6.2 电话:139*****588
6.3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东环路柳州万达项目部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工程概况
柳州片区项目。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物资设备的生产商或获得该物资设备生产商出具授权代理书的代理商。
2.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 万元(含)。
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2.5 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则定为废标。
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2 投标人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出具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证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 三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3.3 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近3 年)。
3.4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15 天。
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5.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5.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6.2 每一密封档案袋上注明“于北京时间2015年 月 日上午 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6.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7 废标条件
7.1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2 评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封面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8 合同授予
8.1 主要合同条件:
8.1.1 交货时间:按计划通知严格执行
8.1.2 交货地点:柳州片区项目工程指定地点
8.1.3 付款方式:供方每月17日之前依据经需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收料员、需方劳务班组材料员、供方送货人员共同签署的需方统一打印的收料单向需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月度结算单,经过需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形成月度结算审核单,供方配合需方审核月度结算。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月度结算单经需方项目经理审批确认后生效,供方在经需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提供发票。月度结算单必须在5日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8.2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实质性内容不允许修改。
9 评标定标办法
9.1评标方法:
评标采取合理最低价评标法。
9.2评标流程
10 招标人权力
10.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10.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接受对单价的任何变动。
10.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中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中标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其他投标人中另行选择。
10.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
委 托 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司代理人,代表我司与贵司 工程签订 物资供应合同,代理人在投标、合同谈判、函件往来、结算等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代理期限为本投标之日起至本材料合同结算完成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日 期:
(注: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单位经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内容及合同详细条款并察看了施工现场后,认为有能力组织广西经理部工程项目空气能热水器的供应任务。按项目规定的工期计划全力提供配合工作,保证 绝对服从贵司的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及项目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操作规程作业,承担投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在现场投标人责任区的生产和生活达到广西和承包方的要求,并承担由于自身执行不力的责任。
如不中标,保证理解贵公司的决策,不会向贵司索赔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
如我单位能够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贵司签订合同,否则贵司有权力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自动放弃该片区工程的空气能热水器供应。
投标单位: (盖章)
代 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招 标 文 件
一、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柳州片区项目下表中所列材料的采购与供应(综合报价):
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含税)总价
空气能热水器(包括10立方米不锈钢保温水箱以及配套用材) 台 2
以下空白
合计
二、材料的质量要求
1. 技术标准:空气能热水器符合施工要求;
2. 质量等级及相关质量参数: 合格、检测报告
3. 证明证件: 投递标书时,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最新年检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有实验室的CMA认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盖章,一式叁份,随标书一起递交。
三、材料的供应要求
1. 供应时间: 以需方电话或者传真通知进场时间为准,通知进货人员必须由需方书面指定发货人或号码为准 。
首批到货时间: 以需方通知进货时间为准 。
后续供应: 以现场实际需用为准 。
2. 卸货地点: 柳州片区项目部现场指定位置。
3. 材料包装: 按出厂标准包装
4. 装、卸与运输: 供方负责装、卸、运输及运输途中、卸车出现场的一切事情。
四、材料款的结算与支付要求
1. 结算: 以双方签订的物资供货合同中约定方式为准。
2. 支付: 参照合同 。
3. 其它: 无
六、其它要求(针对招标标的物需明确的其它具体内容)
1. 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提供如下资料(2套复印件盖公章):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
2. 保持投标书整洁完整,不得随意修改,名称、部分修改位置供方必须盖章确认,并加盖奇缝章,否则视为投标违规。
五、其它优惠条件承诺
如费用支付的比例以及向工程承租人提供的其它优惠等。
六、投标文件资料装订顺序
(1)、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开户证明。
(2)、竞标内容及投标报价表
(3)、其他优惠条件承诺
(4)、企业简介、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的装订
(1)、投标文件各项内容应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面应写“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日期”,用密封袋密封。
投标单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广西经理部柳州片区工程
单位:元
1、该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为暂定量,不作双方结算的依据,结算工程量以双方实际进场数量为准,所报价含送货到柳州片区工程,综合报价:
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含税)总价
空气能热水器(包括10立方米不锈钢保温水箱以及配套用材) 台 2
以下空白
合计
付款方式:供方每月17日之前依据经需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收料员、需方劳务班组材料员、供方送货人员共同签署的需方统一打印的收料单向需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月度结算单,经过需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形成月度结算审核单,供方配合需方审核月度结算。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月度结算单经需方项目经理审批确认后生效,供方在经需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提供发票。月度结算单必须在5日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
2、综合报价本次招标截止至下一次我司组织招标次日起截止
4、该工程量清单所列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和运输费、上下力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以及各市场风险因素等所有费用总和。该综合单价为包干价格,施工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投标单位: (单位盖章)
代 表:(签字)
时 间:
第四部分:物资合同
柳州片区项目工程
空气能热水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柳州片区-WZ-0
平台流水号: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采 购 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1.合同标的物名称:
2.牌号商标:
3.规格型号:见附件一
4.生产厂家:
5.计量单位:
6.合同暂定数量确定方式:
合同暂定数量: 台(或其他计量单位);数量以甲方收料员、施工员、劳务班组材料员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若乙方实际供货数量超过合同量10%,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定采购供应合同。
7.合同单价暂定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物资采购供应清单表》。
附件一表中的单价及其合同暂定总金额已包括材料原价、税金、合理利润、包装费、各类运杂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费等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点的综合费用。
8.合同价款:暂定 万元(大写:暂定 元整)。合同月度结算额以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双方最终结算金额以本合同第 五 条约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
2.1按以下标准执行,若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取消供应资格:
(1)相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
(2)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设计、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材料质量及服务必须满足甲方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方面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
(3)材质证明书: 合格证、检测报告 。
(4)质量保证期:自本产品用于工程实体开始对质量终身负责。
2.2服务质量:应承诺严格执行招标方随时提出的计划要求,并对甲方质量配合提出的问题给予以解决。
2.3其他相关要求:
2.5质量保证期:自本产品用于工程实体开始对质量终身负责。
2.6进场验收
(1)乙方应在产品进场至少2小时前通知甲方准确进场时间
(2)甲方有权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及时间:
3.1.交货地点:
3.2.交货方式:由乙方运货至甲方指定点,甲方收料员、主管施工员、作业班组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或称重,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三方人员共同在我司打印的物资收料软件单上签字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3.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施工工程所在工地及负责在交货地卸车(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并按甲方现场安全文明的要求堆码整齐。乙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4交货时间:按甲方供货计划和要求进行交货。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供所需的数量,如有特殊情况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
3.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产品运送至7标段并负责在交货地卸车(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并按甲方现场安全文明的要求堆码整齐。乙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到站:同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能按甲方规定时间交
货,乙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每延误一天按 元/天进行罚款,以此类推;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第五条 结算方式和流程
5.1结算方式:
每月15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月所供材料的全部清单及凭证,甲方确认计量结果后,按当月所供材料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给乙方当月材料款。尾款需办理完物资采购结算书后付清。
5.2数量、价格确认:
5.2.1数量确认:
现场堆码好点数。具体数量以甲方收料员、施工员、劳务班组及乙方共同确认数据为准 。
其他确认方式 :
5.2.2价格确认:
产品的价格确认比例为固定比例,不因任何市场因素而改变。本合同总数量暂定 吨,最终结算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实际供货量与暂定数量的差异向甲方进行索赔,亦不得借此影响甲方的使用及施工.结算量按以实际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产品的结算单价为包括材料原价、税金、合理利润、包装费、各类运杂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费等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点的综合费用)。
5.3结算流程
(1)采购供应合同中数量为暂定,最终的结算数量及金额以甲方商务管理部审核盖章的结算书金额为准,尾款在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后付清
(2)月度结算:乙方单位每月15日之前依据经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收料员、乙方单位送货人员共同签署的收料单向甲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月度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经过甲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形成月度结算审核单,乙方配合甲方审核月度结算。
(3)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限内进行月度结算(本时限内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业务),确认本时限内累计发生收料单张数,共结算收料单张数,在此期间未收回的收料单不再作为结算依据全部作废。
(4)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结算的,甲方有权单方结算,乙方对结算结果不得有异议。乙方单位本月无论供应材料数量多少,必须按期办理结算,逾期视乙方放弃。
(5)乙方总结算:乙方结束物资供应5日内向甲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结算单,经过乙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上报甲方商务管理部审核,乙方配合甲方审核最终结算,签字盖章确认最终结算值,签收结算书。
(6)本合同所采购物资必须以甲方统一格式打印签字的收料单据作为有效结算依据,其他所有单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所有物资采购结算书依据资料均以甲方项目经理的签字同时满足甲方单位对结算依据资料的管理及审批程序方为有效。
(7)甲方对乙方在钢材供应过程中有权进行结算监督,若乙方在甲方钢材供应过程当中未提出任何异议,双方均按合同结算方式执行,乙方不得在事后提出任何异议。
第六条 货款支付条件及方式
6.1.货款支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乙方已按合同约定供应 ;
(2)质量经检验已合格;
(3)乙方质量保证资料、试验合格资料已向甲方提交齐全;
(4)双方结算手续己完善。
(5)金额结算已按合同约定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税务发票。
6.2货款的支付方式:
①月度结算:乙方每月15日之前依据经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收料员、甲方劳务班组材料员、乙方送货人员共同签署的甲方统一打印的收料单向甲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月度结算单,经过甲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形成月度结算审核单,乙方配合甲方审核月度结算。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月度结算单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确认后生效,乙方在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提供发票。月度结算单必须在5日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办理完月度结算手续后25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 %,剩余 %累计滚动到下一个结算周期支付.
②批次结算:乙方累计供货金额达到 万元时,乙方及时办理有关结算手续。办理完结算确认手续后甲方以银行保理、承兑汇票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货款,办理银行保理和承兑汇票业务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如甲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
③其他付款方式: 。
(2)该付款方式第 种(转账支付)直至本合同所订物资供应完成保持不变。
第七条 责任条款
7.1双方合同责任:
(1)甲方在开始供货前应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或者物资需用计划给乙方,以便乙方安排生产及运输,必要时以书面传真的形式上报。
(2)供货前甲方应提供满足乙方车辆行走的道路,方便乙方车辆安全进出。若乙方未能按供货计划要求送抵货物抵达甲方指定点(甲方道路不通除外)或所送达的货物质量有问题(包括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的,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处理及解决,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及时补齐全,货物质量有问题及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的,及时退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本次(量)不合格货的相应合同价款金额的 ‰乘以延误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采取一切不影响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的任何措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此类费用(包括乙方违约金)无须征得乙方的确认或同意,可在本合同价款支付时直接扣除,不足扣的可向乙方索赔。
(3)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
(4)乙方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及时、齐备配套的供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车,并按甲方现场施工文明要求堆码整齐。
(5)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乙方供应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需在材料进场验收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且材质证明要和现场进料单相对应。
(7)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乙方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对施工现场设施或者人员、物品由乙方造成的碰撞、损坏、伤亡等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在材料的供应期间,因乙方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乙方的供货速度满足不了甲方的施工进度,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物资的供应量或终止本合同并另选其他供应商。
(9)若因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最终结算金额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在支付乙方货款时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资料至甲方,如有关资料上报不及时或不完整,甲方有权暂停办理结算,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毎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人民币 的特别违约金。
(11)若乙方以市场价格波动等其他任何理由而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停止供应,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人民币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因甲方拖欠支付货款而主动干扰施工或扣押、围攻、殴打甲方人员,否则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的特别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进行冲洗,保持路面清洁。若因为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遗洒、车速过快、噪音过大、粉尘污染等情况而受到居民或政府相关部门警告或罚款,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4)乙方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每批次的物资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未提交,视为乙方该批次供应物资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5)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初步检验;不合格材料,乙方当即负责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乙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①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登记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工期条款处罚。
②经甲方检验通过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③乙方所供钢材必须是甲方合同中指定的钢材生产厂家的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所供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乙方所发生的材料退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自付,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和经济上的一切相关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④乙方送达货物到甲方的指定点后,所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甲方取样检验合格后,复试报告指标达不到要求再次双倍取样复试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于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6)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采购材料,在供应过程中若出现违约情况,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
(17)乙方承诺对物资供应进出场方式、数量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承诺不采取任何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如有违犯,每次处以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三年内不得供应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物资。
(1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额的另行向乙方索赔。
(20)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的认定有异议时,以南宁市商检局对该产品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依据。
第八条: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1.供方车辆及产品在运输途中及到达需方工地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需方的要求。因供方责任原因或供方不遵守需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经济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2.供方须对所供易燃易爆、有毒、具腐蚀性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需方。
3.供方供货安全条款:
(一)供方供货前对进场进货人员进行安全事项交底,保障到场送货人员对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理解并遵守项目安全注意事项。
(二)供方对该项目的安全工作配合并不因卸、装货影响项目安全施工。
(三)供方供应货物卸、装货场地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进行施工时,供货人员对送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说明注意事项且对进场供方人员安全负全责。
(四)如供方卸、装货影响项目安全施工,按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指标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供方严重违规而影响需方正常安全生产时,清理供方出项目部,三年内不得与本公司合作,不得供应本公司所有项目货物。
(五)需使用需方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进行卸、装货时,必须经得需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供方(特别是钢管、扣件等周转料具)卸、装货人员不得因方便装货而自行使用需方机械、设备。
(六)教育和监管供方人员在未经需方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卸、装货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
(七)供方在供应材料的运输、装卸(包括不限于以上行为)发生供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损坏施工现场其他物资(包括不限于需方或现场其他施工方),供方负责按价赔偿。
第九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9.1供应方或租赁商(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当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提供时间:资格预审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情况要求乙方补充相应文件。
提乙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2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遭到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 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及支付。乙方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导致或牵连甲方被仲裁或被诉讼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每发生一次,乙方予以人民币5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以上乙方应付甲方的赔偿金或违约金等甲方可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不足部分甲方将依法予以追偿。
第十条 其他事项:
9.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变更乙方的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自行调节物资供应,并不向甲方提出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
9.2.根据本合同条款由甲方发给乙方的一切书面计划、通知或指令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发送或派人送达乙方的住址,或乙方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若以传真、电子邮件发送等方式通知时,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乙方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9.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解释和解决在材料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监理工程师、工程业主提出的任何与供应物资有关技术的问题。当乙方提供的物资出现缺陷以及甲方和监理提出质疑时,乙方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证据说明由此而产生的对结构的影响,如果甲方或有关各方要求对其进行检验,乙方应积极配合并编制有关方案。
9.4.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遵守并服从工程业主、甲方工程现场相关管理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人员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安全施工,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9.5.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费用。
9.6. 甲乙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履行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生、失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完毕债权两清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
第十三条、后附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1):《物资采购供应清单表》
合同附件一(2):《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
合同附件一(3):《物资采购结算书》
合同附件一(4):《工程物资供应款项支付请款单》
合同附件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合同附件三:《承诺书》
合同附件四:《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安全协议》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特别声明:本合同为物资采购合同,必须加盖需方公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供应期限延长、数量变动、价格调整、质量要求、付款期限及方式等方面必须加盖需方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本合同所采购物资必须以需方统一格式打印签字的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其他所有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合同附件一:
物资采购供应清单表
用于工程名称: 工程 金额:元
序号物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生产厂家技术质量要求备注
1
2
3
4
5
6
7
合计
注:1、单价及其合价包括的范围同合同内容。
2、表中数量为暂定量,供货数量及时间以甲方现场实际的材料计划为准。
3、上表中所有单价均为含税单价,结算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合同附件一(2):
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
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17
甲方日期单位:元
乙方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及编码编号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合同
单价结算金额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月合计人民币大写:
累计发生人民币大写:
以上结算内容为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业务,累计发生收料单 张,共收回收料单 张,在此期间未收回的收料单作废。本期共办理验收单 张,提供发票 张,发票总金额 元。
供货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项目部审签栏日期
物资工程师
物资部经理
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合同附件一(3)
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
物资采购结算书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24
甲方日期单位:元
乙方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及编码编号
序号供货月份物资种类供货数量供货金额备注
1
2
3
4
5
合计初审结算值(人民币大写):
以上结算内容为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供货业务,已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协商)方式按月度进行结算,累计发生收料单 张,共收回收料单 张,在此期间未收回的收料单作废,不再作为结算依据。办理月度结算单 份。发票已开具 份,金额 元。
供货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项目部审签栏日期
物资部经理
会计
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复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三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终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二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终审确认(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4):
工程物资供应款项支付请款单(格式)
用于工程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元
乙方名称签署责任人签字栏
物资结算价款总额物资合同履约责任人
已付款累计额项目成本员
依据合同本次应付款额项目合约负责人
本次建议付款额
本次项目批准付款额项目经理
(区域)公司合约责任人
单位领导支付意见(区域)公司经理
实际支付金额(区域)公司总会计师
附: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结算表 乙方经办人: (签字)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采购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乙方(供货方):
工程名称:
物资名称: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物资交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员工安全和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供应物资的交验(装卸)过程、操作行为、自带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书面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车辆设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自带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7)、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对本单位的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乙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
(3)、乙方须对所供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甲方。
(4)、乙方进场作业前,须向甲方安全部门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行走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进行作业,乙方人员和车辆设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违者罚款200元。
(5)、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人。
(6)、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7)、乙方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和旁站监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并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8)、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上岗作业。
(9)、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业,如发现与其它施工作业有可能发生交叉作业时,不得进行任何作业,并立即报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10)、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临电设施等物资,不得私自雇用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人。
(1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在作业完毕后,不得在甲方施工现场留宿、存放;违者罚款1000元。
(1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严禁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包括自带炊具做饭)和私自接电,违者罚款1000元。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包和分供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罚金。
(1)、死亡事故每人次罚伍拾万元。
(2)、重伤事故每人次罚贰拾万元。
(3)、火灾事故、机械、环境污染和卫生事故每次罚叁——贰拾万元。
(4)、轻伤事故,每人次罚一千元。
(5)、其它奖罚按甲方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第三条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物资供完第二天止。
4、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5、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6、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与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上级单位各备案一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广西分公司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
承 诺 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为履行贵双方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项目签订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下称本合同),我司自愿承诺如下:
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我司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所签订的材料、设备及物资、设备供应合同或劳动用工协议,或者发生的劳动报酬支付、材料(设备)及物资货款支付以及其他任何事项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均由我司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司无关。
二、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我司所属人员以及与我司有关的第三方人员引起的治安事件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均由我司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司无关。
三、我司与原材料供应商或材料/设备工人所发生的债务不会转让给贵司,与原材料供应商或材料/设备工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不会牵连贵司,贵我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也不会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我司愿承担贵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以及贵司任何数额的罚款。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没有接受我方与第三方达成的任何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义务。
四、特殊情况下,我司与原材料供应商或材料/设备工人发生的债务确需转让贵司,或者贵我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确需转让给第三方的,我司将与贵司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在未与贵司签订书面协议或者未得到贵司的书面确认之前,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我司承担,与贵司无关。
五、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司的各项制度、规章、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如因本工程的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导致贵公司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我公司在此表示理解并承诺:前述情况,不视为贵公司违约,我公司不追究贵公司违约责任,双方共同努力促使业主履行施工合同或追究其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
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安全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全面管理,杜绝机械、车辆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划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与乙方签订此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乙方应对本单位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车辆安全负总责。确保机械、车辆性能良好、牌证齐全有效、合法、人机保险等手续齐全,严禁机械、车辆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杜绝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事情发生。杜绝无证无牌和无合法手续的机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或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车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或失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机械、车辆在行驶或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按照甲方所规定的行驶路线和速度行走、因乙方违规或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4、机械、车辆严禁在基坑、沟槽、孔桩、边坡等位置作业或停留。在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车辆发生如需要维修保养,乙方应拖离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如甲方同意乙方在现场维修保养,则维保过程中所出现的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要服从甲方的管理与调度,凡不接受检查、交底、验收签字或不签订安全协议的一律不允进场。
6、乙方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方大门警戒内出现任何伤害事故或机械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件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7、施工现场发生事件后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分清责任、凡因乙方原因拒不承担损失或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所有款项中扣除全部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项目的款项),直至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使用,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廉 政 协 议
甲方:
乙方:(供应单位)
监督方: 中建八局广西公司纪委
建设项目名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不正当的行为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健康地开展。经甲、乙双方同意,特订立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廉政教育,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甲方员工应当与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或索取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
3.甲方员工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包办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不得将自己和亲属的机械向乙方出租。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甲方员工不得向乙方介绍自己的亲友在乙方从事工程分包、材料供应等经济活动,不得参加乙方任何名义的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甲方不得违反规定选择指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和确定工程价格、材料价格等。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纪律处罚。
6.甲方员工在工程建设中收受或索取乙方贿赂的,由纪委配合检察机关查处。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予以教育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每月由甲方主持召开一次双方廉政管理会议。
二、乙方:
1、乙方应制定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时出席甲方召开的廉政管理会议。
3、乙方不准在工程建设中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宴请甲方,不准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向甲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邀请甲方员工外出旅游和进入各种娱乐场所,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5、乙方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要吃、要喝等不廉洁行为的,应向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发现甲方索要钱、物或者要求在乙方报销各种费用的,应及时向监督方举报。
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由监督方查处。
7、乙方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建筑管理法规》,开展“一优三无”(工程优质、无违法犯罪、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活动。
三、监督方:
1、作为工程建设廉政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的廉政监督工作。
2、有责任了解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对工程实施中分包队伍选择、工程材料选购、工程结算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召开甲乙双方座谈会,检查、督促廉政协议实施。
3、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廉洁自律和法规制度教育,开展预防犯罪宣传,适时安排有关预防活动,增强员工法制观念和工程质量意识。
4、监督方负责对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法线索,认真及时查处,依法惩处,尽力挽回经济损失。
四.经济处罚
为保证本协议的有效履行,特设立廉政保证金,即从乙方承包合同造价中按1%计提,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协议监督方见证,乙方确实履行了本协议有关条款,甲方向乙方返还廉政保证金,若经监督方审查,乙方未能履行协议有关条款,发生违纪情况,廉政保证金收归甲方所有。
四、本协议作为《 供应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方一份,经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监督方:(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22楼
举报电话:****-******* *******
135*****968 132*****658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标签: 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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