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城大道光彩路口节点立交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邓城大道光彩路口节点立交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邓城大道光彩路口节点立交改造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城大道光彩路口节点立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发改审批[2022]19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州区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立交桥新建和道路改造。道路改造范围包括邓城大道和春园路两个方向,邓城大道方向西起清河三桥,东至焦柳铁路桥,长约1124米,红线宽50-82米;春园路方向南起天润未来城进出路,北至邓城大道,长约686米,红线宽60米。立交桥包括主线高架桥和匝道桥,主线高架桥西起清河三桥,东至焦柳铁路桥,长约736米,桥面宽18米;匝道桥起于天润未来城进出路,止于焦柳铁路桥,长约729米,桥面宽9-10.5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结构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全部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总承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合同估算价*****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329万元)。 (2)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其中:中标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图审,图审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王工
&nbsp&nbsp&nbsp&nbsp电话:0710-*******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红光路玉龙湾天骄广场6号楼10楼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章三星
&nbsp&nbsp&nbsp&nbsp电话:131*****777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三楼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住建局窗口
&nbsp&nbsp&nbsp&nbsp电话:0710-*******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nbsp&nbsp&nbsp&nbsp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管理科
&nbsp&nbsp&nbsp&nbsp电话(传真):0710-*******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箱:
2023年07月31日
附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依法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4)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或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若为独立投标人,则至少提供一项类似项目EPC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交的业绩均有效。

类似项目指:1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业绩或1项单个长度1km及以上的高架桥梁工程业绩。

在建业绩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

已完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

若以上资料均未反映业绩规模等信息,则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工程类高级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担任过1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业绩或1项单个长度1km及以上的高架桥梁工程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桥梁专业),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④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⑤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备注:

标签: 改造工程 总承包 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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