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武江西河田心村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5MW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发展武江西河田心村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5MW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发展武江西河田心村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5MW)EPC总承包(第二次)已由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208-******-04-01-******)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武江西河田心村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5MW)EPC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德兴、李秀凤、池锦俊 联系电话:159*****102(黄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田心村鱼塘与地面,终期规划容量约为*****.40kWp,本期规划为*****.40kWp;公共设备及设施按终期考虑。本项目的中心地理坐标位于24.84°N,113.52°E。拟选场址交通便利。
2、项目概况:
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装机规模为15,030.40kWp。新建2座10kV开关站,以两回10kV架空线路输送至电网公司附近的220kV武江站10kV线路终端杆塔新装柱上开关出线侧。10kV送出线路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投标方负责建设开关站至供电局线路连接段,以项目与供电局线路产权分界点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武江西河田心村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5MW)EPC总承包(第二次)工程,招标内容包括15,030.40kWp光伏项目及其并网工程(10kV送出线路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投标方负责建设开关站至供电局线路连接段,以本项目与供电局线路产权分界点为准),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投标人应为达到合同目标而履行合同。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6个月,工程自合同授予之日起6个月实现全容量并网。
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1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提交投标登记资料,再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起-2023年08月15日止;
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1日起-2023年08月1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
(2)须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请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将投标登记资料盖章扫描件及《投标登记申请表》可编辑的电子版递交至**********@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电话:020-**********-912,159*****102;)完成投标登记程序(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收款账号:311*****376********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发票。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5.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开标室(中心本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917.3200万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费用为人民币 73.****** 万元;暂估价(光伏组件性能检测费用为人民币2.25万元)。
十一、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及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7月31日
标签: 地面分布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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