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财经大学实施安装校内部分区域路灯电缆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3-B-
045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3-B-04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财经大学实施安装校内部分区域路灯电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6.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财经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实施安装校内部分区域路灯电缆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
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财经大学实施安装校内部分区域路灯电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财经大学实施安装校内部分区域路灯电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5%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 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若三级资质有效期届满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5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
书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
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 月0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3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
出,概不退还。4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
标室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
标室二
七其他
1采购需求
实施安装校内部分区域路灯电缆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本项
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2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8日上午10:00在天津财经大学维修中心集合,联
系人:孙德军,联系电话:13802147630,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支
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
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
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监督投诉部门:
监督投诉受理单位:天津财经大学审计处
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22-8818607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财经大学审计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财经大学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2-88186706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 系 人: 刘蕊闫楠杨姣姣郝文杰
电 话: 022-24213608
电子邮件: zb3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