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福州首占上洋安置房一期地块二项目土石方工程招标

建发福州首占上洋安置房一期地块二项目土石方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 首占镇上洋片区安置房一期地块二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①工程名称:首占镇上洋片区安置房一期地块二。

②工程地点:位于首占镇海峡路西侧、占前西路北侧。

③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首占镇上洋片区安置房一期地块二项目土石方工程


序号项目 楼号使用功能地上/地下层数标准层层高(m)层高(m)地上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m2)
12-1#住宅19F3.0058.659602.139602.13
22-2#住宅、配套及设备19F3.0058.65*****.47*****.47
32-3#住宅19F3.0058.659930.499930.49
42-5#住宅及设备19F3.0058.65*****.23*****.23
52-6#住宅及设备19F3.0058.659698.439698.43
62-7#住宅19F3.0058.659385.329385.32
72-8#住宅19F3.0058.659618.059618.05
82-P1#公共配套服务用房34.513.65m3997.123997.12
92-P2#设备用房14.45m4.45m367.09367.09
10门卫3配套用房14.8m4.8m15.0015.00
11门卫4配套用房14.8m4.8m15.1115.11
12收集点1配套用房13.15m3.15m15.2715.27
13收集点2配套用房13.15m3.15m15.2715.27
14地上总建筑面积(m2)/////*****.98
15地下建筑面积(m2)/////*****.00

④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⑤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暂定48天。

3.标段划分:【“本工程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以项目部分配为准,不得因项目划分地块调价”】。

4.招标内容:【

4.1.分包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首占镇上洋片区安置房一期地块二项目土石方工程相关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 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会议记要、记录等规定内容完成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工程作业资料,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平整场地,土方大开挖,挖填承台基坑、沟槽、坡道、塔吊基础、化粪池及其他零星部位土方,地下室侧墙、顶板土方回填、红线内室外土方回填,室内房芯土方回填。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施工范围,投标人同意在保持本合同含税综合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施工增加或减少的工作内容。

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此工程范围为暂定,若投标人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或现场管理施工任一项达不到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但承包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无权向招标人主张任何赔偿,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4.2工作内容:【

投标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相应做法等一切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规范、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答疑记录及项目特征执行。

首占镇上洋片区安置房一期地块二项目工程所有的场地平整、大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承台、基础梁、集水井、电梯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含承台间、地梁、冠梁间等地基回填后的人工平整清土),桩间以及承台、地梁、冠梁等地基开挖人工平整清土、开挖土方基底面平整、地下室侧墙至原基坑边回填及地下室顶板回填,推平、压实(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进行人工夯实),开挖后清理平整底标高(含砖胎模边人工修整),小区内道路基层平整回填压实(含管道管沟土方开挖回填),等与该工程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相关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的一切内容。以及从招标人提供的配电箱接电、配合送检、相关资料归档及其他按建筑常规和通俗做法属于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人指定的土石方开挖(不分土方类别,含淤泥、流沙等地质原因在开挖过程中造成的二次开挖)、旧基础孤石等清障、土石方(含砖渣、旧基础、孤石、其他垃圾等)外运(运距包干)、土石方转运、土方堆放(场内临时堆放)、施工便道铺设、土方回填(土源不足则外取土回填)、清表平整工程(清理树木、杂草,拆除厂房、活动房等场地内的一切障碍物(含钢筋砼拆除及基础清障,原场地内临时活动房、道路等基础不论深浅)、场地回填(由室外地下室顶板上、含所有施工便道)、夯实)、砖渣回填(如需:主干道需砖渣回填)、场地内坑洼地及土堆平衡、夯实、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裸露土方防尘网遮盖、投标人自行产生的夜间施工照明及出土、开挖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治安交通及周边关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工作。土石方挖至基坑承台垫层底、开挖、外运土方(含废桩及桩头)、土方回填平整夯实、挖小土方含盘运、承台土方清运出场、含人机配合清底(含砖胎膜边人工修整)、人工、材料、机械、土方排渣、弃土处理、卸车、运输、维护施工场地平整、机械进出场费、挖土、挖淤泥、装车、场内堆放、二次转运、地下废桩、旧围护桩、桩护壁等地下障碍物的拆除破碎清理、桩头剔凿碎石的清运;运输道路的铺垫整平、运输道路洒水、除尘,道路散土的清扫(洒水设备自备)对已完工程(桩基等)的成品半成品等的保护工作、并且有义务服从招标人要求配合现场工作、场地道路的修筑铺垫清扫、挖机的钢垫板费用等措施费用、含机械清底、维护施工场地平整、土方及淤泥的开挖换填、土方清理费用、土原费和弃土处理费、由于地质原因所增加的额外内容、转运、外运及外运土方地点、机械进出场费、测量、标高控制、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临时道路土方运输道路的清洁、环保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可能发生的投标人原因引起的一切罚款、土方车辆出入的清洗、桩身人工清土、配合砍桩施工、基坑支护位置土方开挖至满足锚索施工要求及支护桩间土方开挖及清理平整、因土方运输造成的现场临时道路污染清理、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等的一切内容(以上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2)投标人需确保平面位置、标高、放坡等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投标人需严格按招标人要求做好场内排水、抽水措施。完成此项工作产生的浮浆、淤泥、土石方、建渣、垃圾等由投标人负责按招标人要求清理、归堆及外运。必须使用符合新技术标准的自动软篷全密闭覆盖系统的运渣车运输土石方, 土石方开挖外运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场地费、运距等已全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但必须满足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土方开挖、外运需要的所有机械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统一听从指挥,不得野蛮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对现场实际标高与图示标高的准确性有所怀疑时,必须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有关标高不准确的索赔将不受理;投标人按现场实际标高及招标人的指示所要求的标高开挖,控制基底土层保持平整,及时引测基底标高,挖土过程中随时进行标高测量,防止因超挖扰动降低地基承载力;开挖过程中严禁破坏、扰动已成型支护面;不得超挖,若出现超挖,则超挖体积按混凝土换填费用(含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扣除;若扰动基底土层,破坏、扰动已成型支护面,则投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违约责任;

(4)投标人已充分踏勘现场,已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的地下设施的详细情况(地下管线敷设状况、临近建筑物基础形式和埋置深度及地下室深度等),以现场施工条件为由的一切索赔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5)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业主要求进行放线定位及施工。投标人应配备专业测量人员及设备,保证现场的施工精度,因投标人放线定位错误、施工质量未能达到约定标准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且此部份工作内容不另计工程量,且工期不予延长;因投标人原因影响基坑施工的其他工作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已考虑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满足现场施工进度等因素于综合单价中,不因任何因素提出调价申请;

(6)投标人施工时对周边公共设施、环境的保护、噪音污染控制、扬尘治理等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车辆、设备机械等出入的冲洗设施及冲洗工作;负责挖土及运输途中的保洁、城管环卫及其他费用(如未按要求交纳相关费用,招标人有权代交,并从最新一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负责夜间施工照明设施的搭设及照明费用;提交工程施工过程及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负责利于现场施工的相关措施(如临时道路修建、现场冲洗设备等);投标人若因土石方外运导致政府罚款,造成项目停工等严重后果,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土石方场内转运(含多次转运,转运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因项目工期需要,土石方分包单位进场后,在具备出土条件的天数内,每月每日均出土石方实方量需满足项目要求,若每月核算日均出土量达不到要求,降低10%的付款比例,直至满足项目要求再恢复。

(8)投标人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使用招标人材料;若需使用招标人材料,需提前征得招标人允许,并采取调拨方式,相应材料款从投标人进度款中扣除;投标人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办公室、办公设备、住宿(包括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工人)、食堂等事项,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若需要在场地内设置,需经招标人同意)。综合单价还包括现场其他分包交叉作业、工期、天气影响、材料转运、人工降效、作业面、作业难度、施工附加费用、不可预见费用等施工过程所有因素的影响,投标人不得以施工难度大、出现亏损、作业面移交间时间过长等任何原因进行索赔。

(9)因非招标人因素导致的停工、窝工、返工、修补、交叉作业降效等费用应考虑于综合单价内,不另计费;投标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由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坏,需由投标人先行修补,所需费用不另计算,若投标人能找到造成损坏的第三方,招标人全力协助投标人向第三方追偿。

(10) 招标人视投标人施工的具体情况,可对投标人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调整,也可对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1)招标人有权决定投标人施工范围之内或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及零星工程是否由投标人施工,如招标人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投标人施工,投标人必须充分理解招标人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如投标人拒绝接受招标人指令,招标人有权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投标人分包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因此之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偿;如遇公司各项检查、达标检查、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投标人需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尤其是施工废料清理,以及成品保护,并不得据此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12)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必须完全服从招标人工期进度计划要求,根据招标人的安排,随时调配劳动力,确保招标人总工期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有效完成。投标人按招标人的工期进行施工,若投标人连续两次没有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工期进度计划,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投标人退场,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13)投标人已在合同价款中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地风险,并自愿承担因此类风险而引致的工作量增加、费用增加和其它可能的责任。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本合同工程量建设单位确认合格工程量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报价清单,清单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化。投标人填报的报价清单中的错、漏项。施工图纸可能未注明的细部做法、深化设计图纸局部修正和调整、深化设计不足导致的工程价款变化。投标人投标报价书中的计算和价格错误。物价、工料价格上涨或降低。政策调整及政府管制等因素导致政策性规定费用的变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合同签订后政府规范、标准或要求等对本工程的技术图纸、质量要求有所修改所产生的费用。

(14)投标人提供现场所需机械设备,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15)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安排人员进出场车辆清洗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等费用均包含在相关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的一切内容。】

4.3承包方式:【

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机械设备操作用工、包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时箱线等、包现场施工用水工和用电工、包保险费用(含意外伤害险)、包检测、包工期、包赶工费用、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包工完场清、包质量、包措施、包配合、包验收通过、包半成品、成品保护、包安全生产、包现场文明施工及满足当地环保要求、包保修、包辅材、包风险、包安全(含所用物品、架料、维护架料)、包防疫费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设计变更、包缺陷修复、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工序配合、包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检验试验费(除桩基检测外)、包工程保修费、包政府部门相关收费、包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手续费、包与建设单位施工相关协调费、图纸及竣工资料费用、包配合劳务实名制、包水电费及临电接通前的发电机及油料费用、包各类行政规费、利润、税金(含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包治安、包验收、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方式承包本合同专业分包工程、包竣工及结算资料、包临时设施、包保险、包材料场外运输及场内转运等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工作内容,同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与建设单位进行的结算对量工作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一切为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成品保护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投标人相关或者需要投标人配合的各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

特别说明: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直至解除合同,投标人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4.4.现场情况:【

(1)施工阶段:

(1.1)机械设备提供情况:招标人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供投标人使用,但现场预计有部分空间部位塔吊无法覆盖,由投标人负责;

(1.2)临设情况:因本工程场地条件限制,现场不具备食宿条件,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与就餐,以及办公室,临时仓库,加工厂,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等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招标人向业主交房的标准,符合福建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确保项目达到“榕城杯”,争创“闽江杯”。

(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同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所有因投标人材料、施工工艺导致的质量缺陷等质量问题,均有投标人负责修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另: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还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若投标人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具体要求详附件。招标人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罚款500元至*****元,并每天增加2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完毕。质量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予返还。如投标人无能力整改完毕,招标人以本合同的1.4倍单价安排第三方协助整改,费用投标人承担。

(5)工程进度款与工程质量挂钩,投标人在招标人申报各期进度款时,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质量不合格的,不合格工程不得计入工程量,且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当经过整改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期工程款,直至工程整改合格】。

6.工期要求:【

(1)、总日历天数为:暂定48天。

(2)、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8月12日进场施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竣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9月29日竣工验收(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准。

(4)、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工期。

(6)、投标人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必要时须通宵作业。投标人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必要时须通宵作业。若投标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人按节点每拖延一天罚款*****.00元,班组应提前做好各种影响因素,如台风、暴雨、停电、各类疫情影响等。

(7)、每一施工段完成后应在1天内完成清理工作,对于无法立即转运之材料须堆放整齐。若未按时完成清理工作,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同时招标人有权另外安排其他班组施工,投标人承担发生费用的两倍。

(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开始进场施工,应在招标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时间内按协议质量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9)、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安排合理进度计划工期要求,严格实施,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保证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投标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如在招标人限定时间内仍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投标人无按期完工能力,招标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在接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特别说明:本合同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各类疫情等因素影响。】

7.安全文明要求:【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万分之六,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3)招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5)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参加招标人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招待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6)招标人随时检查投标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执行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招标人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

(7)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产生的费用在人民币*****元(含*****元)以内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超过*****元部分,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处理并且仅在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误工赔偿等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招标人的有关管理制度和CI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造标化工地;

(9)按招标人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布置加工场地,材料须堆放整齐,对于长短不一材料须一端对齐,否则,按每堆每天处2000元罚款;

(10)工程施工期间在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招标人代表认为采取措施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投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投标人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以二倍的价格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更换和没收,投标人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该附件亦属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违规处罚标准

序号违规事项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1未戴安全帽警告处罚50元处罚100元
2喝酒后上班处罚100元处罚200元清退出场
3违章施工用电警告处罚500元处罚1000元
4违章操作机械警告处罚500元处罚1000元
5违章私自开小灶警告处罚500元清退出场
6偷盗工地财物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7打架斗殴伤人移交公安机关并清退出场//
8无理取闹及煽动闹事处罚1000元//

(13)、要求投标人作业人员进场后提交作业人员实名制名单,并办理出入卡,由招标人统一购买安全帽,统一编号,3天内办理完成;

(14)、各专业重大施工组织方案必须报发包人审批;凡是须作为结算依据的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提出并报价,并经发包人审批,否则不予认可】。

8.付款条件:【

1)、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呈交《工程量完成申报表》,提出付款申请。《工程量完成申报表》须附投标人上月11日至当月9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按时呈交。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投标人呈交的请款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并视为投标人放弃当期支付请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工程量支付节点如下:

(1)、无预付款。

(2)、大小土方开挖完成,基础及承台侧壁回填完成且提供给招标人完整的地下室垫层工作面,完成后,为第一次付款支付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3)、地下室±0.00完成后,且地下室外墙侧壁回填完成为第二次付款,支付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4)、待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招标人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

(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投标人在三十天内提交结算资料,结算完成且付款资料齐全,付至97%;

(6)、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质保期结束,3%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综合备案证明、承包人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的次日起算)招标人三个月内将3%的质保金支付给投标人。

2)、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2.1、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2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2.3、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2.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2.5、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的水电费;2.6、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的扣款,2.7、由于投标人导致的政府及业主罚款,相应费用从投标人进度款扣除)

3)、招标人视资金情况以票据、供应链、工抵房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选择供应链、抵房、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的承担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全额(当期结算等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和发票,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

4)、变更签证、暂定量价调差、材料调差等合同价调整金额,均在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完成同最后一笔进度款支付

5)、投标人达到付款节点时,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量计量申报表》、《工序交接单》。《工程验收报告》(完工时),以保证招标人及时审核确认支付款项,投标人还需于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发票。如投标人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和发票,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套票,否则投标人除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外,仍需支付招标人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6)、双方约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人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招标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招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7)、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要求的施工范围内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算。投标人按要求施工完毕,工程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双方方可办理工程决算,决算资料按招标人提供标准格式并完善项目签字后报招标人公司审批确认。

8)、投标人应在每月工程进度款拨付前,提交投标人在现场雇用的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

10.料具供应:【

(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供应,投标人应按施工图纸、规范、标准合理地进行配料和施工,严禁偷工减料和浪费材料。若投标人无法采购,需要招标人采购的则按招标人采购单价,另外加收20%管理费,作为结算材料费从综合单价中扣除。

(2)、本工程所有材料(含土源)、土方开挖、平整、回填、运输及其他为完成土方工程所需要的机械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完成该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和承担费用,后期不再增补费用。

(4)、施工用水电: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点,其余由投标人负责,水电费用含在综合单价里,由招标人缴纳后从投标人工程款里扣除(正式开工或临单价,另外加收20%管理费,作为结算材料费从综合单价中扣除。

电通电前,投标人应自备发电机和燃油,费用含在综合单价里)。如若投标人申请领用招标人提供的主材、辅材、器具等,需填写《材料/机械领用申请单》报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领用后相关费用从当月结算及进度款中按照招标人含税采购/含税租赁单价*(1+5%仓管费)计价扣除,如若未填写《材料/机械领用申请单》报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使用招标人材料,相关费用从当月结算及进度款中按照招标人含税采购/含税租赁单价*(1+20%管理费)计价扣除。

(5)、招标人仅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供投标人使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前期无塔吊及现场预计有部分区域塔吊无法覆盖等可能因素后综合报价,以上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在报价中考虑,后期不再增补费用。

(6)、投标人应做好工人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焊面罩、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雨衣、绝缘手套、鞋、工作服等)由招标人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招标人首次支付投标人款项中统一扣除。本招标文件中及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中与本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浪费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若发生浪费材料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处以浪费材料双倍价格的罚款,罚款从其工程款中扣除。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8)、本工程不提供食宿,该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9)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循招标人的打卡制度要求,所有工人应统一工装(非马甲),按时按点打卡进场上下班。卡片制作和服装统一由招标人采购,费用由投标人出。

(10)、工人安全帽要统一,安全帽要有班组标识。

特别说明:投标人负责的三级配电箱应符合相关规定,如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代购;三级配电箱由投标人提出采购计划,招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费用从招标人首次支付给投标人的工程款中扣减。

投标人必须做好各类与该工程相关的工程资料及内页资料等所有与建设单位结算有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均由投标人完成,投标人并配合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工程量核对,如因投标人资料不齐缺失等导致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工程量本应算无法计算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相应从投标人工程款扣除】。

11.报价要求:【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给定的格式报价(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仅含增值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形式,结算按正式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施工计算工程量。投标人应考虑施工全过程的各种涨价风险费用以及税金费用,所报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

投标含税综合单价包含:

(1)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合格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设备费(含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浮动引起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增加、水电费、管理费、成品保护费、因施工质量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保养费、风险费、缺陷修复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税费、利润、机械进退场费、施工水电费、施工期间的抽降水费用、临时设施、人员窝工、机械停置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及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安全措施费、保险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一切与该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

(2)合同单价为不可调价格,不得因任何因素做任何调整(下调除外),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3)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所有税费,投标人自行缴纳。

(4) 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各种停工等因素。

(5) 噪音环保费用、夜间施工费用、赶工费、加班费用等各项费用。任何形式下不予调整。

(6)投标人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工人食宿自行负责。

(7)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仅供参考作用,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不全或与实际施工图纸不一致而要求调整单价。

(8)投标人自行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及环境保护工作;

(9) 政府部门相关收费、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手续费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一切其他费用,并考虑了所有施工风险。

(10)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1) 投标人应做好工人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雨衣等)由招标人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招标人首次支付投标人款项中统一扣除。本招标文件中及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中与本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12)投标人必须做好土石方工程与之相关的工程资料及内页资料等所有与建设单位结算有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均由投标人完成,投标人并配合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工程量核对,如因投标人资料不齐缺失等导致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工程量本应算无法计算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相应从投标人工程款扣除。

(13)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施工场地平整、材料采购、场外及场内运输(含二次或多次转运)。

(14)本合同工程单价包干,未来履约过程中不能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上涨进行调价;

(15)本合同工程单价包干,工程量结算数量按双方确认、并按分包工程实物量清单计价表的计算规则进行结算;

(16)业主变更或新增工作内容按原合同单价执行,不再重新议价。

(17)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招标人有权指定投标人施工范围,结算时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18)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的百分比向投标人收取 1 % 的水电费用,与本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19)工程量计量必需经招标人预算员、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和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招标人项目部项目章方为有效;

(20)招标人指定分公司总经理为最终结算签字人,其余签字一律无效。

(21)二级箱和从一级箱接到二级箱的电缆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22)投标人已经综合考虑了现场及周边实际情况,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23)招标图纸上有的内容而工程量清单上没有列出的,投标人在质疑时可以提出。如果是招标图纸或招标文件中包含,而投标人在质疑过程中又未提出的,视为投标人是在充分了解招标人的所有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后进行的报价,并已考虑在其他报价中。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在结算时不予考虑费用调整。

(24)每次评估、达标等各种检查中,投标人必须要按照招标人及业主要求进行施工整改,投入不低于100个工日/次,投入的工日已含在以上的综合单价中,该费用不另计;如投标人未按招标人及业主要求进行施工整改,则招标人有权请第三方介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的结算款中双倍扣除,对此投标人无异议。

(25)其他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最高标准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投标人需在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内,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合同附件投标人必须盖章确认(一式一份,同时跟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2)、本工程邀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参加投标。

(3)、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自报单价,招标人取最优惠价格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恶意报低价,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根据本工程特征以及市场要求,投标人了解并同意招标人选择多家报价单位作为该项目承包商。

(5)、投标人中标后按我司合同范本(详见附件)签订合同,并做好随时进场施工准备,接我司通知后必须马上进场并按我司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含随时调整的要求)全面履行合同职责,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投标人有权对我司合同条款在投标前提出异议,投标人在投标前无提出异议视为默认我司合同条款,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其它投标人中标。

(6)、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参加投标,视为默认对所有附件完全认可。招标人对未中标的单位没有解释的义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三个月。

(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和充分理解,并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报价要求等各项因素后进行报价,保证投标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人民币:中标合同额1~3%(首次合作3%)作为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招标人所发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质量、工期及节点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社会治安等均满足招标人要求下,招标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投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退场及结算办理完成后30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没收该进度质量保证金。

(9)、确定中标单位之后,由公司商务管理部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三个日历天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则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中标。

(10)、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在合同签字盖章处手写“投标人已悉知该工程所要求的工期、质量、工作内容、单价及计算规则等合同所有内容”。

(11)工人安全帽、工作服要统一(非马甲),安全帽要有班组标识(班组需自行购买,若由招标人统一购买,费用由班组承担,从相应进度款中扣除)

(12)、此次招标凡最高价者第一轮淘汰,不进入第二轮约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需保证,所派遣工人都必须在55周岁以内(含55周岁),如发现投标人所派遣的工人超过55周岁招标人将立即清退,并不予结算工资。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 】。

3.联系人:【王佳妮】,联系方式:【131*****311】,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18号宇洋中央金座32层05单元 】。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 年月日


,福州

标签: 土石方工程 安置房 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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