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集中供热站一期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集中供热站一期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集中供热站(一期)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31 20: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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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集中供热站(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3GCGK*******),已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市发改发【2022】9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

3.工程规模:(1)新建2台70MW 燃气高温热水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每台锅炉配套6MW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一套; (2)锅炉房占地面积*****.19㎡,总建筑面积为 3362.67㎡,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3GCGK*******-01-01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集中供热站(一期)项目
新建 70MW 燃气锅炉 2 台、配套附属设施和土建部分。
365
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 (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持有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和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企业须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7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5000万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备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5.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投标的情形。 (8)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兵团有无故放弃中标的、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标人未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10)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 (11)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1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 (13)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14)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其他要求: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0:00:00至2023年08月07日 20:00:00

2.领取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领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只能由联合体牵头人领取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4: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14 :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1)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4: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图木舒克市民之家三楼——唐王城南路与滨河大道十字路口交汇处,如意花园小区南侧)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项目区社会事业工作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62号4号楼3、4、5层
联 系 人:
石鑫
联 系 人:
耿诗宇、王霖
电 话: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标签: 草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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