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输招标公告

煤炭运输招标公告

根据扶绥海螺“港口煤炭汽车运输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为做好煤炭保供和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中间运输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物资、运输距离、运输量

品种
起运地点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数量(吨)
运距(Km)
运输时间

煤炭
钦州港码头
汽运
扶绥海螺煤堆场
约55万吨
约180
2015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防城港码头
汽运
扶绥海螺煤堆场
约25万吨
约230


(注:1、运输数量、运输时间及运距以实际为准。)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议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在人民币叁拾万元(含)以上,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2投标单位必须与所聘用运输人员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3、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强大的运输保供能力,自2015年12月1日起具备运输能力,(煤炭承运能力不少于2000吨/天),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运输费用、运价在合同期内原则上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油价、运输政策市场环境波动较大,双方另行协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24日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招标人审核合格后缴纳标书款贰佰元整。
5.2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并已缴纳标书款的报名单位于2015年11月20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24日18时00分发放标书。
5.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26日18时00分,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帐户(以电汇、银行汇票、本票方式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扶绥县支行营业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扶绥县新宁镇
联 系 人:朱志刚苏冠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手 机:138*****588/189*****512
传 真:0771—*******

2015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螺 煤炭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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