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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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迁行审投资核字【202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国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市国控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监理;2.1.2建设地点:迁安市惠兴大街南侧、丰庆路东侧;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平方米(地上*****.81平方米,地下*****.6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含基坑支护降水)等,配套道路、铺装、门卫、围墙、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弱电、供热、燃气、海绵城市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入住居民534户;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2.1.5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阶段结束为止,1485天(施工计划工期7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至2023年6月份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别说明:上述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必须满足土建、给排水、暖通各专业配备齐全),专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载明的专业为准;(2)监理员4人,具有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或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工程需要。

3.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1)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2)未办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惠招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中“投标操作-注册参与”进行注册;(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惠招标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4)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6)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7)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本项目评审方式:远程异地盲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1 08:30至2023-08-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国控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迁安市永顺街道办事处钢城大街866号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邮编:******
联系人:邓小岩联系人:张亮(项目负责人)
电话:0315-*******电话:0311-********186*****094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南片区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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