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Z*******
(二)项目简介: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为了确保此次项目的质量,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前必须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已在我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不提交)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应细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按照招标人需求制作应标文件提交;
4、投标人应遵循招标采购中的通行原则,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2005年11月8日下午2:30 前,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评标二室,其后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参加谈判时间、地点:2005年11月8日下午2:30开标后,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一号评标室。
(六)谈判方式:开标后,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审阅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经集体研究,确定进入实质性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就价格、技术标准、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条款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报出各自的最终承诺报价。
(七)购买谈判文件:11月5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购买,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验证(已在我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不提交)。标书每份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标书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向招标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机构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日期安装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退回。
(九)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市财政局一次性付清货款。
(十)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关事项有疑问,应在截标24小时前书面通知我中心。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公布;同时我中心有可能会对其进行必要修改、补充,并公布,请投标人一并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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