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琼中县国道G224海榆中线K128+000~K134+410路段路面修复工程等三个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天然气采购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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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琼中县国道G224海榆中线K128+000~K134+410路段路面修复工程等三个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天然气采购询价函
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琼中县国道G224海榆中线K128+000~K134+410路段路面修复工程等三个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天然气采购询价函
招标编号:XEACE-2023-07-358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琼中县国道G224海榆中线K128+000~K134+410路段路面修复工程等三个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天然气以线上询价式进行招标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8月7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我公司发布询价的媒介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
注:天然气清单为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琼中县国道G224海榆中线K128+000~K134+410路段路面修复工程等三个路面修复工程项目需求量,具体联系人:张正东,电话185*****999,预计交货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新进互通出口(水稳拌合站/沥青站)。交货期限:2023年8月起。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供货并经招标人确认数量为准。
注:招标人拌合设备型号
1、日工NBD-320型(自有设备);沥青混合料数量约*****吨。
特别重要:关于燃气系统、环评检测及基础施工等内容特对投标人告知如下:
一、拌和楼属于招标人自有,具备燃气系统,如有必要,投标人需无偿在能力范围内给予技术指导及支持帮助。
二、投标报价需包含天然气存储设备及全部管道费用(包含沥青混合料拌合、加热保温),安装完成后特种设备检验、安监检测,环评等一切费用,并提供相关特种设备检验、安环检测手续
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工期及当地天气情况。
四、要求中标人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安装,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本次天然气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浮动价,其综合单价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天然气出厂单价(网价)、第二部分为固定费用(包含网价优惠、运杂费、服务费)。上述单价为综合含税单价、税率9%,由浮动单价(网价)+固定单价组成。
第一部分:天然气网价为浮动价,网价参照2023年7月14日 “卓创网”—能源-天然气-LNG接收站价-中发布的海南省“中油深南”(批发价格 5600元/吨)及海南省”国网洋浦”(批发价格 5600元/吨)的平均价作为投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固定费包括网价优惠或者上涨,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税金、资金占用费用和利润等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以上二部分累加构成到项目指定地点的天然气合同价。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需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
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相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检验报告、本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对账签认方式:对账签认应根据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每月10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直接对账,于当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完成与供方对账签认工作。
2.对账签认工作由上述对账主体完成。
3、依据对账签认信息和购销合同约定,计算得出截至当月10日供需双方债权债务和当月应支付资金金额。
4、对账签认单必须由受托人签字确认,并上传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设定双方对账期限为120小时,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记录并预警。
结算支付方式:结算后90日内付款
⑴支付规则:当期支付97%货款,扣除3%质保金,质保期不超过6个月,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⑵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产品
⑶若支付为供应链金融产品,按照公司供应链金融产品综合费率执行,支付金额比例不超过总货款的50%,账期不低于3个月;
⑷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2023年8月25日~2024年2月30日(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收货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新进互通出口(水稳拌合站/沥青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危险品运输资质相关要求。
(2)生产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LNG液化天然气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LNG液化天然气产能配套的液化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天然气厂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近三年)。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取得生产商的授权许可,本次招标可接受同一生产商的多家授权投标人。投标人或委托第三方具有生产、销售或安装供气系统及相关设备3年以上的业绩,配套产品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生产许可证》或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相关许可证书。
(4)投标人所提供天然气存储罐、冷凝器、压力管道、容器等必须依法取得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消防等相关手续,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需具备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的技术人员R1(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至少四人以上,压力容器管理A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至少一人以上。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6)、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8、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9、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报价表,规格技术参数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相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检验报告、本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文件格式详见附表,附件中未提供的参考格式,投标人可自拟)
10、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如因图纸变更,采购方有权对成交材料的型号及技术指标做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11、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2、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装卸、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金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13、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14、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彩图及检验资料。
1.1本次招标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5 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天然气出厂前,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天然气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天然气的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⑴甲方对到场天然气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天然气质量不符合标准, 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天然气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⑵在天然气使用过程中,因天然气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⑶甲方、乙方对天然气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3.1 确保全部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3.2质量保证期满足各包件招标人业主方最低要求。
4.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4.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1.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1.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7 验收标准:天然气按吨结算,同时进行抽样检测试验。
1.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1、此次采购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采购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采购人预期值,采购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采购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本次招标材料各项指标均参照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还需满足本项目图纸相关要求。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2号企业壹号公园19号楼
联系人:杨欢
联系电话:188*****351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分机号1202)
举报邮箱:eacjw@126.com
招标联系人: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琼中县国道G224海榆中线K128+000~K134+410路段路面修复工程等三个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丁国庆 电话:139*****325 邮箱:*********@qq.com
联系人:张正东 电话:185*****999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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