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 期:2023年8月1日
项目编号:0747-2360SCCFJ233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评价机构以北京海淀中京工程设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为依据,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对此工程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环评审查会会务,协助环评评审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
评价机构应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要求、行业做法以及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现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开展必要的环境调查和监测,包括可能的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海洋等,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通过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评价机构负责准备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会所需要的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评价机构承担与项目环评过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费、会议费、住宿费、专家审查费、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评价机构应做好业主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的工作。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工期:评价机构应在接到项目环评委托书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并交付采购人。
5. 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17:00时。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谈判文件获取:
A.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缴纳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并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文件(技术支持:010-********(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B. 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报名本项目,然后进行以下操作(技术支持:**********转2(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上传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平台使用费发票;
C. 报价人须分别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文件后方为报名成功。
6. 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23年8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7.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线上递交。报价人需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提交《响应文件》。
(2)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报价人上传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的电子版文件为准。
8.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的组织;
(4) 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 信誉要求(同时满足):
A. 2020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20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响应文件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B. 2020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没有失信记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6)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至少具有3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与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编制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等)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石油化工生产装置,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1)-(7)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朕、陈雅静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wangzhen23@sinochem.com 、chenyajing@sinochem.com |
平台技术支持: | 010-********(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转2(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 |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
联系人: | 安士萍 |
联系电话: | 0595-******** |
电子邮件: | anshiping@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纪检室
联 系 电 话: 0595-********
电 子 邮 箱: | qzshjw@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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