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新增规格品种挂网采购的通知

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新增规格品种挂网采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文件要求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等 5个药品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65号)的相关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在新交易采购模块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新增规格挂网采购工作,详情如下:

一、建立配送关系

广州平台已将2个新增规格的国家医保谈判品种在新交易采购模块挂网。为做好药品的供应工作,请尚未建立配送关系的相关企业登录系统,在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来源为“国家及省谈判”药品建立配送关系,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二、签订采购合同

请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方可在系统进行下单采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新增规格品种按照不超过支付标准价格直接挂网,自8月1日开始执行。

(二)医疗机构须按照挂网价格重新签订购销合同,广州平台将关闭相应产品旧合同的采购下单功能。

(三)对于本次国谈新增规格的产品,如药品企业有未新增申报的仿制药品(同通用名品种)或国谈竞价药品,请根据广州平台的《关于常态化开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药品挂网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进行申报操作。

(四)如有异议,请通过“药品申投诉”模块发起申(投)诉。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医保谈判品种新增规格挂网信息.pdf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1日

普通附件:
附件_国家医保谈判品种新增规格挂网信息(人工处理).xlsx
附件_国家医保谈判品种新增规格挂网信息.pdf
,广东,广州市,广州

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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