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点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点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点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点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河曲县纪委,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点附属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HQCG—2015—JZ041
2.3建设地址:河曲县文笔镇唐家会村;
2.4建设规模:室内装饰围墙砌砖外墙保温及粉涂铁皮大门及电动伸缩大门安装室外地面硬化及花岗岩铺设;
2.5资金来源及投资额:财政资金解决,本工程投资498706.62元;
2.6招标范围:土建部分;装饰部分;水电安装部分;院内硬化等;
2.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在有效期内,且业绩、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配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满足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可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国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B本;(7)基本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两套(所有证件现场拍照存档)。以上证件都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接收。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工作日),到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42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①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2日下午14:30,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提交。
②递交及开标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女士电话:****-*******
地址:河曲县财政局大楼
招标人: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苗先生电话:134*****687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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