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效期: 2023-08-01 至 2023-08-06
撰写单位: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 撰写人: 佟欣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镇育新路2号。2022年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扩建工程(二期)部分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本次新增建筑面积*****.5㎡,按照(沈房发[2017]59号)文件规定,应向供暖公司缴纳新增建筑面积入网费。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8.7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0年,经沈阳市城建部门批准,将沈阳地区监狱城供暖改造纳入市“拆小并大”工程进行联网改造,并根据沈阳市于洪区房产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供热联网热源确定意见书》,辽宁省沈阳监狱管理分局与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三方签订了“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于洪区供热移交2020年01号),明确沈阳地区监狱城供热已移交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目前,沈阳地区监狱城都由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负责供暖。

基于考虑本次新增建筑仍在“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中明确的移交范围内,同时兼顾监狱城周边地区热源的唯一性及原有采购供热项目的一致性、连续性等因素,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三条第7款“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情形”,因此申请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新建建筑供热工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沈阳北方联盟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五台山南路6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 年8月 2日 至2023 年8 月8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曹向阳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镇育新路2号

联系电话:02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024-********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王树丽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电话:02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单一来源公示.pdf
单一来源情况说明.pdf
专家论证.pdf

标签: 供热工程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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