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3年第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3年第47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3-G1-******-KWZB
二、项目名称:贺州学院教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非集采目录部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南宁源延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 10 号裕丰英伦5号楼2单元402号房
被投诉人:贺州学院;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贺州市绿洲家园C区31栋1403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部分规定的评审要素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质量无关,也是对其他潜在投标的人的歧视性待遇。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部分评审内容设置不合理,与项目无关,对其他潜在投标的人造成歧视性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按现行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8月0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