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3年办公室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3年办公室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3年办公室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纸及纸制品/纸制品/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1日 11: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4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2段1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女士 04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0416-******* |
项目概况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3年办公室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W020*****202*****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3年办公室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消耗用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交货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合格投标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合格投标人还需满足的资格条件:9.1、截至报名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包括查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9.2、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9.3、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烟草行业行贿判决的(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在行业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
方式:现场领取/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包括查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23年08月02日8:00至2023年08月08日17:00(北京时间),到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或于2023年08月02日8:00至2023年08月08日17:00(北京时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填写项目名称并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邮箱(扫描件要求原件扫描,字迹、画面清晰),邮箱地址请致电0416-*******问询;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6-*******进行核对,核对成功后缴纳费用,确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
2.投标保证金30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3.最高投标限价:16.9万元(其中办公用品最高投标限价为2.6万元、办公用纸最高投标限价为6.8万元、日杂最高投标限价为7.5万元)
4.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导航网、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网站。
5.其他补充事项:
(1)异议与投诉: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可在投标截止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3)异议内容、格式:(一)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异议的日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2段134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12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416-*******
标签: 办公室办公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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