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社会事务窗口经办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工作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社会事务窗口经办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拟开展项目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机构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窗口经办服务外包项目
二、比选内容:
(一)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涉及高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咨询与办理等工作,完成受理、初审及办件基本信息录入工作;负责推送受理信息至审批人员;协助初步解答业务问题;完成受理办件统计;统筹分析窗口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服务人员;负责窗口发件;配合开展“好差评”工作;维持窗口日常运行等,主要涵盖卫生健康相关业务咨询工作及窗口和审批后台资料衔接服务。
(二)服务时限:2023年9月—2026年8月。
(三)预算金额:26万元以内/年。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时。
五、比选文件材料要求
(一)须提供合格供应商的相关佐证资料、相关业绩材料及报价;
(二)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代表需持相关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比选时间:2023年8月4日10时
七、比选地点: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845会议室
八、评分方式:
此次比选从综合业绩、报价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第一名确定为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舒老师,028-********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8楼
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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