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冀0108破1号关于公开遴选河北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冀0108破1号关于公开遴选河北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3月17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河北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3月30日指定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担任河北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高晓光。根据破产重整工作需要,现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对河北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可称“衡美物业公司”或“债务人”)及本案所涉及相关事宜进行评估。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衡美物业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在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784******C,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股东为众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为物业服务,家庭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资产评估、置业担保除外)、代收居民水电费及其它费用、房屋租赁(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与衡美物业公司、衡美物业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报名单位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近三年内具备企业破产案件评估工作经验。
4、河北省评估协会收入排名靠前的优先。
5、河北评估协会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连续3年AAA级的优先。
6、选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在3周内完成相应工作。
三、承诺事项
1、报名单位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并出具规范执业承诺。
2、报名单位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时出具符合破产管理人要求的评估报告。
3、报名单位应明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4、报名单位承诺,先行出具评估报告,在重整完成后支付服务费用。
5、报名单位承诺,一旦选定为河北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评估机构,自选定日起3日内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工作,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向管理人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初稿。
四、报名方法
报名单位应在报名期限截止前向管理人指定联系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拟指派团队人员简历、业绩介绍、工作方案和计划、报价方案、收费依据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证副本或依法批准设立的文件需提交原件验看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于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照(复印件)。
4、出具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5、以上材料应编制成册,准备一式三份,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下午5:00止,以管理人收到书面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报名单位出具正式申报书密封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72号。
3、联系人:毛宏、王茜,联系电话:186*****098、188*****195。
六、其他事项
1、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业绩、服务方案、报价及团队优势等事项择优选择、确认中选评估机构。就已经报名但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北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三年八月一日
标签: 破产重整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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