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对海南固信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等6户资产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对海南固信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等6户资产营销公告
资产名称:海南固信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海南财恒实业发展公司债权、海南农业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换地权益书、海南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三亚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五指山市、三亚市
资产总额:人民币34,521.44万元
资产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持有的海南固信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债权和1份换地权益书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5户企业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33,834.43万元,包含债权本金、利息、孳生利息、违约金、延迟履行利息(详见下表),2023年6月3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孳生利息、违约金、延迟履行利息等相关权益,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营销范围内;上述债权金额由我司根据相关债权协议约定计算所得,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最终的债权金额以司法裁定为准。换地权益书权益价值为687.01万元。
债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情况 | 资产线索(仅供参考)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本金 | 利息 | 孳生利息 | 合计 | |||
基准日 | 基准日 | |||||
2000年 3月20日 | 2023年 6月30日 | |||||
1 | 海南固信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 377.58 | 284.15 | 2,716.34 | 3,378.07 | 原琼山市椰景花园的别墅A栋4号供电房 |
2 | 海南财恒实业 发展公司 | 194.92 | 97.32 | 1,083.75 | 1,375.99 | 无财产线索 |
3 | 海南农业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 1,641.99 | 851.88 | 12,248.25 | 14,742.12 | 已查封了债务人海南农业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登记在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第四层的 401 至409 号房产及第二十六层的 2607、2610、2611、2612 号共十三套房产 |
合计 | 2,214.49 | 1,233.35 | 16,048.34 | 19,496.18 | | |
4 | 换地权益书 | 土地权益价值为687.01万元,(发放号:460*****060******) |
序 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情况 | ||||
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本金 | 利息 | 违约金 | 延迟履行利息 | 合计 | ||
1 | 海南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433.38 | 2,866.24 | 4,424.33 | 1,466.19 | 14,190.14 |
2 | 三亚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0 | 148.11 | 0 | 0 | 148.11 |
合计 | 5,433.38 | 3,014.35 | 4,424.33 | 1,466.19 | 14,338.25 |
逐户情况如下:
第1户:海南固信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固信达公司)债权
一、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固信达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林育漳,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海口市南宝路海孚大厦五楼513室,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设计、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搅拌厂;兼营:建材、装修材料的省内贸易。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固信达公司债权剩余本金377.58万元,利息284.15万元,孳生利息2,716.34万元,债权金额合计3,378.07万元。
2000年6月14日,我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中县支行签订(琼16)中长资债字(2000)第0011号《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受让海南固信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本金460万元,表内利息166.43万元,表外利息117.72万元,债权合计744.15万元。
接收上述债务后我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及追偿,2001年8月,在法院支持下,我司与债务人及法人担保人对余下债务的处理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签发民事调解书【(2001)海南经初字第15号】予以确认相关债权情况。调解书生效后,债务人没有依法履行其义务,2002年4月,我司申请强制执行,2002年9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海南执字第4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我司获得债务人的混凝土搅拌设备一套,价值62.42万元,以抵偿该司相应的债务;对于抵押物椰景花园的别墅A栋4号房,因其是椰景花园小区的供电房,不予执行。抵债设备拍卖偿还部分债务后,由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已于 2002 年裁定终结执行。
三、担保情况
该债权的抵押物为:法人担保人海南环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琼山市椰景花园的别墅A栋4号供电房(建筑面积659㎡)。风险提示:终结执行后,抵押物椰景花园的别墅A栋4号房又被其它两家法院查封,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2020)琼 0106 执 2760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2018)苏 11 执恢 12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
第2户:海南财恒实业发展公司(下称:财恒公司)债权
一、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财恒公司(原名为海南琼府经济实业发展公司)于1989年1月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杨培,注册资本人民币160万,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海口市东方洋路16号院402房,该企业已于2004年2月9日被吊销。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三级)和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化、建材(不含钢材)、土特产品、家用电器(三包)、纺织品、文化用品、副食品、工艺品、玩具、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香烟、旅游业务。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财恒公司债权剩余本金194.92万元,利息97.32万元,孳生利息1,083.75万元,债权金额合计1,375.99万元。
2000年6月13日,我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贸支行签订(琼04)中长资债字(2000)第0014号《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受让海南财恒实业发展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本金200万元,表内利息23.38万元,表外利息73.93万元,债权合计297.31万元。
原农行海口分行于1998年对该笔贷款向海口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1998)新经初字第 14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财恒公司应偿还债务本金 200 万元及利息。我司于2002年6月申请恢复执行该债权抵押物,已实现部分债权,后但因无财产可供执行,2004 年 9 月 9 日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三、担保情况
债权项下无抵押物。
第3户:海南农业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租赁公司)债权
一、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海南农业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原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范晓征,注册资本人民币23,064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四楼,该企业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经营范围: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经营;农业科技产品的研制、生产;农副产品、化工原料(专营除外)、普通机械、矿产品(专营除外)的销售;旅游项目开发;委托投资(非金融性);信息咨询服务。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农租赁公司债权剩余本金1,641.99万元,利息851.88万元,孳生利息12,248.25万元,债权金额合计14,742.12万元。
2000年6月16日,我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订(琼01)中长资债字(2000)第0024号《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受让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本金3,000万元,表内利息1,295.34万元,表外利息1,905.60万元,债权合计6,200.94万元。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琼证办[1998]年127号文件,批准农租赁公司合并吸收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并承继其债权债务,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琼民二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农租赁公司应偿还债务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海南省高院指定指定由海口海事法院立案执行上述案件,经过执行追偿已实现部分债权,由于剩余债权无抵押物,我司已向法院查封了债务人农租赁公司所有登记在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第四层的 401 至409 号房产及第二十六层的 2607、2610、2611、2612 号共十三套房产。
三、担保情况
债权项下无抵押物。
第4户:海南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卓达”)债权
一、基本情况
海南卓达成立于2010年10月11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562******Y,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五指山市翡翠新区河北东路9号卓达山水青城售楼处,法定代表人为罗凤花,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业开发经营、装饰装修工程、旅游业开发经营、投资顾问与咨询服务。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海南卓达剩余债权本金5,433.38万元,利息2,866.24万元,违约金 4,424.33万元,延迟履行利息1,466.19万元,债权金额合计14,190.14万元。截至目前,我司已对上述债权进行诉讼,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琼民初22号民事判决,判令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三、担保情况
拟处置债权对应的抵押物为海南卓达名下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翡翠北区的“卓达--山水青城A、B组团商品房和C组团商业,抵押面积50,091.14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杨汗青、牛雪良、三亚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主债权诉讼时效
该债权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第5户:三亚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三亚卓达”)债权
一、基本情况
三亚卓达成立于2000年9月20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05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三亚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罗凤花,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业开发经营(仅供办证使用不做实际经营)、装饰装修工程、旅游业开发经营、国内商业贸易。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三亚卓达剩余债权本金0元,利息148.11万元,债权金额合计148.11万元。截至目前,我司未对上述债权进行诉讼。
三、担保情况
本债权的抵押物为三亚卓达名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卓达-东方巴哈马三期B组团” 2,579.29平方米商品房及7,231.88平方米商业,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杨卓舒及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债权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主债权诉讼时效
该债权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第6户:换地权益书
2000年6月16日,我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订(琼01)中长资债字(2000)第0024号《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受让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债权,是以海南达门产业总公司位于海口市沿江五西路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006年海口市政府收回上述债权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于2006年4月8日按评估价687.01万元价值给我司核发《换地权益书》(发放号:460*****060******)。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 系 人: 张女士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898-******** 0898—********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大厦副楼14层9015室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3年8月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