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2023年幼儿园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2023年幼儿园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2023年幼儿园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13: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12: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1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翠云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上桥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翠云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任华189*****191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 (26).pdf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2023年幼儿园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3-ZC-007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2023年幼儿园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3-ZC-007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2023年幼儿园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元):******.00 最高限价 (如有):******.00 采购需求:

幼儿室外大型、小型玩具、桌面玩具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 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 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 财 (采) 发 ﹝ 2022 ﹞ 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按 10%扣除);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 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 545 号) (按 10%扣除);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 国家 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 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⑤凡在宁夏回族 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 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 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 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 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 时 间 前 响应供应 商 未被 列入 “ 信用中 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 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 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08月 01 日至 2023 年 08 月 08 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12 09:00:00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 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上桥社区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名称: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18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翠云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华

电话:189*****191

代理机构 (如有):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8月 01 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 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 财 (采) 发 ﹝ 2022 ﹞ 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按 10%扣除);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 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 545 号) (按 10%扣除);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 国家 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 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⑤凡在宁夏回族 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 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 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 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 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 财 (采) 发 ﹝ 2022 ﹞ 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按 10%扣除);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 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 545 号) (按 10%扣除);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 国家 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 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宁财 (采) 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⑤凡在宁夏回族 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 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 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 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 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 时 间 前 响应供应 商 未被 列入 “ 信用中 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 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 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2: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下载

方式:网络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上桥社区        

联系方式:王翠云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任华18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翠云

电 话:  0953-*******

 

标签: 幼儿园玩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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