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租赁4套组装式现金柜台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租赁4套组装式现金柜台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租赁4套组装式现金柜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CG08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 采购内容:
(1)招标内容:昆明市分行租赁4套1柜式组装整体现金柜台,用于昆明分行辖内兴苑路支行、六甲乡支行、宜良匡远镇支行及禄劝屏山镇支行4个网点现金区物防改建施工期间临时对外办理现金业务。
(2)服务地点:昆明城区(兴苑路支行、六甲乡支行)、宜良县(宜良匡远镇支行)、禄劝县(禄劝屏山镇支行)。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成交人数量: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交。
1.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控制价16.8万元(含税、运输安装、拆装等费用)。
1.5合同签署:签署单价合同,4个网点租赁结算金额合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单个网点租期最长不超过60天(含),单个网点租期超过60天的按60天计算,单个网点租期不足60天的按实际租用天数据实结算。
二、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需单独提供承诺函。
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1.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专业资格条件:
2.1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
2.2供应商所提供组装式现金柜台(含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现金柜台柜体、防弹玻璃)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上海)、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文件澄清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4日17:00,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审核并致电确认(罗老师:电话0871-********、180*****534,邮箱*********@qq.com),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XXX。
1.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内容还应包含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有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以上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方式办理。采购人在收到报名邮件并审查符合后,将磋商文件通过邮箱的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报名的邮箱应为法人或代理人的邮箱)。
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应答人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8月4日17:00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文件提交方式同磋商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8月9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125号邮储银行昆明市分行417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417会议室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内容还应包含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廉洁承诺书 两份
注:以上证明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验后不退,且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属于无效。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
七、本项目报名参与的供应商或截止磋商时递交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家数不足3个时,采购人将发布二次公告重新组织采购。若二次公告发布后报名参与的供应商或截止磋商时递交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家数不足3个,在有2个供应商响应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情况下选择邀请该2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
八、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125号邮储银行昆明市分行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1-********,180*****534
邮箱:*********@qq.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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