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研发楼及展厅、检测楼、专家公寓、裙房、地下车库、多功能厅、访客接待室人防门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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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研发楼及展厅、检测楼、专家公寓、裙房、地下车库、多功能厅、访客接待室人防门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研发楼及展厅、检测楼、专家公寓、裙房、地下车库、多功能厅、访客接待室人防门工程招标。详见招标清单。

1.3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云筑网平台)。

2.2承接本工程需满足的资质等级要求为:无资质等级要求。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北方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业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供方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2在4.1条情况下又承诺垫资者,优先中标。

4.3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4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5本次招标结果不当时公布,待清标结束报公司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五、交货、验收要求

5.1材料质量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5.2档次要求: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5.3 验收方式: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进行供货验收。

5.4 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及进场计划分批进场。

5.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结算及付款(在业主工程款支付到位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工程款)

6.1月度结算:每月10日前必须上报上月11日到本月10日所发生的工程量,月底前核对完成当月的工程量并签字盖章,如不完成工程量的核对招标方不予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并招标方公司对项目的处罚由中标单位单位承担。

6.2工程结算:工程量×合同单价。

6.3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双方根据招标方承包范围内图纸计算工程量。

6.4结算公式:结算总额=合同单价×中标单位施工工程量(按6.3款计算结果)

6.5中标单位依照招标方项目工程部、技术部指令分批到货及进行安装工序。中标单位产品分次进入施工现场,招标方应同日向中标单位出具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确认单,中标单位凭此确认单作为结算期限的依据。

6.6零星用工部分(合同外的若有,施工现场零星用工及签证必须由招标方现场工程师发起申请打印版零星用工申请单、现场签证单(手写无效),零星用工申请单、现场签证单必须经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批确认方为有效文件,中标单位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涉及经济问题的资料,均以以上所述零星用工申请单、现场签证单为准,其余资料均为无效文件,月结及结算时均不予认可。现场零星用工申请单(签至项目经理)及中标单位签证原件(签至项目经理),原件一式两份,一份中标单位存底,一份务必由工程师及时给招标方项目商务部存档以便审核(逾期5天不予认可,签证及用工申请单中标单位报合约部不作为完工结算的有效文件),工长留复印件,在申请单中务必标明用工时间、用工事由及申请单申请日期。(签证单及零星用工申请单见附件),当月办理月度结算,逾期不予办理。若中标单位当月不按时办理结算的,当月工程款不予支付。

6.7上述现场工程师、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结算依据必须经过发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最终以发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

6.8工程款的支付:

6.8.1本工程无预付款;

6.8.2人防门框全部到场30日内招标方按本协议约定总价款的30%支付给中标单位;

6.8.3中标单位加工制作的人防门框全部安装完经人防、质监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至总价款的50%;

6.8.4人防门工程门扇安装完毕,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70%;

6.8.5中标单位无条件配合监督站及人防验收机构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结算后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

6.8.6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维修费用无息返还,保修期2年。

6.8.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招标方有权采用以上一种或多种方式组合的方式进行支付。在实际工程款支付时当采用除“银行转账”以外的方式进行支付时,其所产生的所有手续费或贴息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8.8招标方付款前,中标单位向招标方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规定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招标方无法抵扣税金,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6.8.9如遇特殊情况,招标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中标单位不应以此为借口中断供货及施工,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招标方将尽力协调资金支付其工程款。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7.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纪委监督邮箱zyjw@cscec.com和电话010-********

八、开标时间:见网上招标期限。

九、招标联系人:白雪虹联系电话:133*****8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下车库 创新创业 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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