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鸡高线、海欢线、黑大线护栏开口处设置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工程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鸡高线、海欢线、黑大线护栏开口处设置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工程

一、招标条件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鸡高线、海欢线、黑大线护栏开口处设置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备案。以海发改发【2023】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鸡高线、海欢线、黑大线护栏开口处设置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城市牌楼镇、八里镇、西柳镇、感王镇、验军管理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工程在鸡高线、海欢线、黑大线护栏开口处设置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以及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共计14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鸡高线、海欢线、黑大线护栏开口处设置信号灯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工程
该工程在鸡高线、海欢线、黑大线护栏开口处设置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以及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共计14处。 1、海欢线5处,机动车信号灯(含背板)39套、人行信号灯(含背板)36套、900万AI一体化抓拍单元(配镜头)13台、900万生态红外化抓拍单元(配镜头)8台。 2、鸡高线8处,机动车信号灯(含背板)47套、人行信号灯(含背板)50套、900万AI一体化抓拍单元(配镜头)22台、900万生态红外化抓拍单元(配镜头)8台,交通标志杆1块。 3、黑大线1处,机动车信号灯(含背板)12套、人行信号灯(含背板)8套、900万AI一体化抓拍单元(配镜头) 4台、900万生态红外化抓拍单元(配镜头)4台。
61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0
4.工期要求:2023年08月31日 开工至 2023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8)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9)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在投标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 (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7)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海城市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监督部:041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 (8)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 ,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9)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式样参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6 月 1日起, 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9时30分至2023年08月09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202国道北50米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北关街大兴委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宛树东
联系人:
李宏心
电话:
0412-*******
电话:
0412-*******
传真:
传真:
0412-*******
异议联系人:
李宏心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12-*******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
lnzz*******@163.com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8/01 16:36:05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8/01 16:36: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设备 交通管理 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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