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学校家具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学校家具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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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学校家具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LPY-2023073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学校家具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7万元,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学校家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学校家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学校家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激
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
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D.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2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0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上午8:30
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前至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西100路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西100路北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学校家具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学校家具
二采购项目编号:ZLPY-20230731
三采购预算:1370000元
四采购需求及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学校家具
2.资金来源:白筹资金: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起45日历天: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7.标段划分:木项目共一个标段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或基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激
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
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m.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m.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
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前至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西100路北。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濮阳市黄河路政和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
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时提供资料
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
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
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西100路北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西100路北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
联系人:司马坤
电话:13839281908

址:清丰县幸福大道以东安康路以南
2代理机构: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乐

话:18839311520

址: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西100路北
发布人: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
地址:清丰县幸福大道以东安康路以南
联系人:司马坤
电话:13839281908
电子邮件:729427035qq.c0m
招标代理机构: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西100路北
联系人:王乐
电话:18839311520
电子邮件:3101063824qq.com
A有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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