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太湖新区拟收储地块做考古调查勘探招标公告
2023年南太湖新区拟收储地块做考古调查勘探招标公告
关于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南太湖新区拟收储地块做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2023年南太湖新区拟收储地块做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南太湖新区2023年第19次党工委会议就《关于南太湖新区收储土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前置有关情况》进行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区范围内对需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地块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申请财政预算金额390万元。
浙江省文物局在出具有关拟收储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复函意见中做如下明确:第一条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从事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授予的考古发掘资质。”目前,具备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均为事业单位,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都有各自具体负责的区域范围。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我省唯一一家业务范围覆盖全省的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整理等工作于一体的专业考古机构,主要承担浙江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多年以来一直参与全省各地市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先后开展了余姚河姆渡遗址,湖州钱山漾遗址,长兴便山土墩墓群,杭州雷峰塔遗址,以及越窑、龙泉窑、南宋官窑等的重要考古发掘,有着一批专业、稳定的考古勘探队伍,对考古相关工作流程熟悉,具有专业性、权威性、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只能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71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高晶莹
联系电话: 159*****529
传 真: /
地 址: 太湖路4888号游客集散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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