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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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H-2023-03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供应商避选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万元根据购买零配件及提供维修服务的明细据实结算
招标人为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0万元根据购买零配件及提供维修服务的明细据实结算采购需

求选择1家供应商为本单位车辆提供轮胎机油机滤空气格刹车片等常用零配件及
相应更换维修服务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供应商进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通过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
4供应商应是咸宁市2022年协议供应商入围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2单
元26012603室方式报名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下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
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证协
议供应商入围单位证明,售价: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点限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2单元260126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2单元26012603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话:138072400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2单元2601-2603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15-823577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维修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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