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体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第三次宜春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体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采购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体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第三次宜春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体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采购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宜春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体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公司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中心-SHC2023---011

2、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

1

宜春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项目体能训练设施采购项目

1

要求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三部分

54万元

(含税)

3、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交货期限:在签订合同后须 10 天内开始供货,20天内所有货物供齐并安装完成。5、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10月1日至今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以来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欠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投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022年以来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2年以来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各供应商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6、评标方法和原则

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拟供应商请于报名期内用CA锁到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 jiangxi.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8、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7日(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1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080809:00(北京时间)

11、采购人: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志招

联系电话:150*****153

联系地址:宜春国际商务中心B座1921

12、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0795-*******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

1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务部

联系电话:187*****997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15、质疑递交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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