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储备仓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储备仓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5-12-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
所属地区:
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储备仓扩建工程项目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储备仓扩建工程项目(招标编号:****-********)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发改办经贸 [2015]1073 号、中储粮 [2015]160号、中储粮 [2015]272号、中储粮 [2015]2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长乐市松下镇首祉村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库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8151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78平方米,本工程预算造价:********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储备仓扩建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浅圆仓24座(总仓容20万吨)、控制室、空压机房、塔架、栈桥、仓间罩棚,配套建设道路、地坪、外网管线等总图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浅圆仓、控制室、空压机房、塔架主体工程封顶时间为3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国贸工程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省外企业应已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提出延续注册申请,但还未完成延续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提供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提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在国内钢筋混凝土立筒仓、浅圆仓等粮仓工程或直径18米以上(含)钢筋混凝土单体筒状构筑物滑模工艺施工业绩至少1项;
注: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下同):(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其他:①按照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成员未被列入《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业限制;②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及《使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④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三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 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3 时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图纸,每份售价6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投标人可以在图纸出售期间,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jjsjy.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④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亲自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不在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4.0.0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开标失败的,或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
地 址:福建省长乐市松下镇首祉村,邮编:350217
电 话:****-******** 传真: ****-********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邮编:350002
电 话:****-**************** 传真:****-********
联系人:庄先生、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用 途(可简写):中储粮长乐库储备仓扩建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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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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