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0.溧水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钢混H型钢及幕墙预埋件含施工询价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0.溧水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钢混H型钢及幕墙预埋件含施工询价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0.溧水2021G29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钢混H型钢及幕墙预埋件(含施工)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3-LS2021G29A1DK-XJ-2023-0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0.溧水2021G29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采购钢混H型钢及幕墙预埋件物资,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8:00至2023年8月5日10: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3年8月5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钢混H型钢柱

详见图纸

19.29

项目指定位置

2023年7月-2023年9月


2

地脚螺栓

M30*1020

11


3

钢混H型钢梁

详见图纸

30.77


4

栓钉

M19*80

3150


5

高强螺栓

M20*65,TS10.9

120


6

高强螺栓

M20*80,TS10.9

144


7

高强螺栓

M20*85,TS10.9

540


8

幕墙预埋件

MJ-02-09,详见图纸

2.3




报价说明:

1.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需求数量为准。

2.运输组织供应要求。

(1)卖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4)卖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四.有关要求

1.投标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加线上投标。

(2)投标报价需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

(4)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时,报价单位需上传报价函及(1)、(2)、(3)项列的资料做成一整套PDF投标报价文件上传。

2.物资报价货物的安装验收合格单价,包含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装卸费、机械使用费等完成钢混型钢及幕墙预埋件安装的一切费用。供应期内不做调整。

3.本项目拟采购的物资的技术要求如下:根据最新建筑图纸、标准图集、技术交底、物资需求计划、发货通知等相关要求进行供应,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需求数量:物资需求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会有调整但不影响本报价的执行。

5.货物验收方式:结算数量实际验收数量结算,不考虑进场运输、安装、吊装过程中损耗。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并加盖供应单位公章。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每月16日双方进行对账后,卖方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入账并办理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为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供需双方应在每月15日之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结算,对帐后供方应在当月20日之前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扣税凭证。由需方在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以此类推。主体封顶后支付至90%,剩余部分待主体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款项支付将根据建设单位资金情况进行支付,如因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我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对方应给与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卖方须接受除上述付款方式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简单汇、信用证、铁建银信、浙商行应收款链、云信、中行融易达、平安好链等票据支付方式,贴息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7.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60天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术壮 电话:187*****063

2.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N0.溧水2021G29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3年7月31日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0.溧水2021G29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贵部询价函,并自意参加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不含税到站总额

税额

含税到站总额

备注

1

钢混H型钢柱

详见图纸

19.29







2

地脚螺栓

M30*1020

11







3

钢混H型钢梁

详见图纸

30.77







4

栓钉

M19*80

3150







5

高强螺栓

M20*65,TS10.9

120







6

高强螺栓

M20*80,TS10.9

144







7

高强螺栓

M20*85,TS10.9

540







8

幕墙预埋件

MJ-02-09,详见图纸

2.3







合计








报价含 %税率的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供人防门物资质量完全满足最新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江苏,南京市,溧水区,南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地产开发 工程施工 预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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