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绥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绥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绥采计字【2015】307号

二、项目名称:绥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仪器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仪器设备
见招标文件
1项
2,130,000.00

四、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产品原厂授权函。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要求。

6、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到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

7、报名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起每天9时-17时。

8、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17时。

9、报名地点: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厢房楼501室。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9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1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12、投标及开标地点: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招标大厅。

13、投标人报名起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公示期,报名成功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1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日期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绥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仪器设备项目
43,000.00
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5年11月23日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中心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只接受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开标时须带汇款证明原件。

单位名称:绥化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

账 号:0845 5101 0400 1001 5

汇款用途:绥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仪器设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采 购 人:绥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联 系 人:宋华 电 话:137*****988

集中采购机构: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绥化市财政局厢房楼501室。

项目经办人:毛昌松

电 话:****-*******

报名受理人:郑国龙

电 话:****-******* 邮箱:cgzxzgl@sina.com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影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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