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货运中心采购338台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移动终端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天津货运中心采购338台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移动终端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天津货运中心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

移动终端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天津货运中心采购338台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移动终端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jhyzxxx02

三、项目概况:

(一)技术要求:

1、构成铁路货运作业移动手持终端,包含基本部件和可选配的扩展部件。

基本部件包括处理器和存储(RAM、ROM)、摄像头、显示屏、音频、电池、定位、蜂窝移动通信、天线、蓝牙、物理按键、操作系统等扩展部件包含对讲、RFID识读等模块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可采用内置式或外置式,其中内置式应和基本部件采用一体式设计外置式可采用背夹式或独立式设计。

基本部件与扩展部件之间的通信通过扩展部件接口进行。

2、性能要求

2.1 基本部件要求

应保证操作系统和铁路货运业务移动应用的正常运行。

2.1.1 处理器和存储

(1)CPU主频:单核不低于2.0GHZ。

(2)CPU核数:不少于8核。

(3)RAM:不低于6GB。

(4)ROM:不低于128GB。

2.1.2 摄像头

(1)前置摄像头:主摄像头像素不低于500万。

(2)后置摄像头:主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200万。

(3)支持自动对焦,后置摄像头具有补光功能。

2.1.3 显示屏

(1)移动手持终端屏幕尺寸: 不小于5英寸,平板电脑屏幕尺寸: 不小于10英寸。

(2)移动手持终端屏幕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像素。平板电脑屏幕分辨率: 不低于1920X1200像素。

(3)电容触摸屏,多点触控。

(4)钢化玻璃屏幕,具有抗磨损保护。

(5)能够自动调节及手动调节屏幕亮度,不同光照度条件下可视,移动手持终端屏幕亮度不低于425尼特,平板电脑屏幕亮度不低于400尼特。

(6)支持横竖屏自适应切换。

2.1.4 音频

麦克风具备自动降噪功能,扬声器输出功率不低1W。

2.1.5 电池

(1)锂电池,循环充电次数不少于1000次。

(2)移动手持终端电池容量不小于5000mAh,平板电脑电池容量不小于*****mAh。

(3)-20℃~50℃温度环境下待机时间不低于24小时。

(4)100~240V通用电源适配器,移动手持终端电池从零电量充电至80%时间≤45分钟,充电器采用USB TYPE-C接口。

(5)支持电池单独更换服务。

(6)支持对电池状态的监测。

2.1.6 定位

内置卫星定位导航模块,支持BDS,宜兼容其他GNSS导航系统,水平定位精度10m(置信度95%),能够实现对铁路货运作业移动终端的定位。

2.1.7 蜂窝移动通信

(1)支持4G及以上全网通。

(2)支持通信运营商专用 APN 接入铁路专用网络。

2.1.8 天线

内置天线。

2.1.9 蓝牙

支持蓝牙4.0及以上,传输距离10米以上。

2.1.10 物理按键

具有三个及以上可编辑物理按键,按键操作应灵活可靠。

2.1.11 操作系统

(1)满足铁路货运业务移动应用软件部署安装要求。

(2)若采用Android操作系统,版本不低于9.0。若采用鸿蒙操作系统,版本不低于2.0。

(3)支持业务应用软件部署所需的API接口,如IMEI、MSISDN、IMSI、DPI信息等。

2.2 扩展部件要求

2.2.1 对讲模块

(1)采用DMR制式,频率范围400-470MHZ。

(2)符合GB/T *****-2016的规定,拥有快捷调用对讲功能的物理按键。

2.2.2 RFID识读模块

识读距离大于1.5m,工作频率860-960MHZ。

3、安全要求

(1)应符合GB/T *****的规定。

(2)应符合Q/CR 722-2019的规定,实现网络安全接入。

(3)通过专用网络与铁路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连接,完成相关货运移动作业。

(4)如设备集成WIFI、热点功能,出厂应禁用。

(5)应具备设置软件白名单的功能,控制应用软件安装、运行,不得截留、外泄货运作业相关信息,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6)应通过铁路货运生产作业与管控平台联调接入测试。

4、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要求如下表:

气候条件

工作

贮存运输

温度/( ℃ )

-20~+50

-40~+60

相对湿度/(%RH)

10~95(非凝聚态)

20~95(非凝聚态)

大气压力/(KPa)

86~110

注: 受特殊因素(如:高海拔、高温、高寒等)影响移动终端正常工作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条件基础上要求设备供应商进行适应性调整。

5、外观和结构

(1)结构应完整、整洁,表面涂覆层应均匀,无起泡、龟裂、脱落现象,无明显的破损、划痕、变形和污染等,部件连接应紧固无松动。

(2)外壳采用耐磨、耐腐、耐污、防滑材料,易于表面清洁。

(3)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适合于工作人员操作。

(4)外观应简洁、美观大方。

(5)重量应轻便,便于携带使用。

6、可维护性

(1)应具有自检功能,维护手册中应提供故障代码和故障说明文字。

(2)当发生故障时,能及时准确地提示发生故障的部件、模块或单元给出故障原因或代码。

(3)质保期不小于一年,提供7X24小时售后电话响应。

7、电磁兼容性

(1)静电放电抗扰度在GB/T *****-2015试验等级3级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2)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在 GB/T *****-2015试验等级2级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在GB/T *****-2015试验等级 2级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4)工频磁场抗干扰度在GB/T *****-2015试验等级2级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5)无线电骚扰限值在GB/T 9254-2008试验等级B级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8、外壳防护等级

(1)铁路货运作业移动终端外壳符合GB 4208-2017 IP65以上的防护等级。

(2)铁路货运作业移动终端安全跌落参考GB/T 2423.8试验方法,安全跌落高度不小于1500mm。

(二)功能要求

(1)具备识读铁路货运作业环节中的 RFID芯片功能。

(2)支持铁路货运业务移动应用采集货运作业相关照片和视频功能。

(3)支持与服务器时间同步校准功能。

(4)具备软件版本校验及软件自动升级功能。

(5)所有扩展模块相关功能均可通过扩展部件接口调用。

(三)标识和包装

(1)铁路货运作业移动终端应提供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制造单位及其编号(设备唯一标识)信息的便捷查询方式。

(2)铁路货运作业移动终端的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91的有关规定。

(3)铁路货运作业移动终端应附带CCC标志、电信设备入网许可标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标志、包装清单、检验合格证和相关配件及使用说明等资料。

(四)其他要求

提供移动终端防护壳338个、防水套338个,提供3年物联网卡流量,并免费维修3年。

四、采购方案:

天津货运中心严格按照《北京局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确定此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合同金额以谈判采购确定的金额为准。

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公司法人无犯罪记录。

8.须取得铁路专用物联网卡供应商出具的同意提供物联网卡服务承诺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产品货运作业移动终端(手持移动终端、平板电脑)须具有电信设备入网许可标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标志和3C认证。

10.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技术参数表和报价清单。

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

2023年8月2日8:00起至2023年8月8日17:00止。

2.领取方式:

(1)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采取现场领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资质复印件、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资质复印件、证件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且必须保证资质、证件真实有效。

3.现场领取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号,天津货运中心信息化车间。

4.逾期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评审及资格审查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8月11日10:00止。

2.递交地点:

天津货运中心信息化车间。

3.当面递交给采购人。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八、竞争性谈判办法及谈判时间:

1.根据《北京局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确定此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

谈判小组要求被谈判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谈判采购原则上应推荐满足条件的经评审最低报价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谈判采购中不推荐经评审最低报价供应商的,应在谈判报告中说明理由。谈判结果明显不合理或偏离市场价格时,应拒绝所有应答,重新进行谈判或转为其他方式采购。

2.项目公示期:2023年8月1日-8月7日

3.拟定于2023年8月11日14:00点,在天津货运中心4楼会议室由天津货运中心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不少于五名成员对报价进行评议。

4.谈判小组根据《北京局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20〕328号),从中心科室的专业人员中,组成不少于5人的谈判采购小组,并经中心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同意。

5.评议结束后,天津货运中心依法在*****国铁平台上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和成交公告。

九、联系方式:

对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电话:高德帅 022-********

技术联系人:王亚天 022-********

异议受理电话:022-********

传真:022-********

邮编:******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号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中心

2023年8月1日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控平台 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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