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龙翔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阿克苏市龙翔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中原路1号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997-*******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阿克苏市龙翔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产业园区阿塔公路37公里处

阿克苏市龙翔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67m2,建筑面积*****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原料储存区及配套沉淀池等基础设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造粒生产线4条,生产造粒9900t/a,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建设滴灌带生产线13条,园林管生产线1条,软管生产线3条,节水接头生产线2条,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安装。生产滴灌带2000t/a,园林管100t/a,软管800t/a,节水接头500t/a。

大气: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半封闭+喷淋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等方式,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阿克苏市喀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东侧、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西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4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经清掏自然干化后与分拣废物暂存于堆场单独区域,定期拉运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泄漏和废塑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阿克苏市魁首滴灌带加工厂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城片区

阿克苏市魁首滴灌带加工厂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333.8m2(14亩),建筑面积3870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原料储存区及配套沉淀池等基础设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造粒生产线4条,生产造粒5000t/a,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建设滴灌带生产线12条,生产滴灌带2500t/a,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

大气: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封闭+喷淋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等方式,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阿克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经清掏自然干化后与分拣废物暂存于堆场单独区域,定期拉运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泄漏和废塑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阿克苏市小潘塑料加工厂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城片区314国道1021公里处

阿克苏市小潘塑料加工厂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333.8m2(14亩),建筑面积4006.5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原料储存区及配套沉淀池等基础设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造粒生产线3条,生产造粒5000t/a,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建设滴灌带生产线7条,软管生产线4条,生产滴灌带1000t/a,软管1000t/a,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及设备安装。

大气: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封闭+喷淋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等方式,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阿克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经清掏自然干化后与分拣废物暂存于堆场单独区域,定期拉运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泄漏和废塑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阿克苏盛通源节水材料有限公司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城片区林园社区

阿克苏盛通源节水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3460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原料储存区及配套沉淀池等基础设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6条,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生产造粒6200t/a,滴灌带1000t/a。

大气: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封闭+喷淋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等方式,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阿克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经清掏自然干化后与分拣废物暂存于堆场单独区域,定期拉运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泄漏和废塑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阿克苏市洪浩节水材料制品厂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314国道1021公里

阿克苏市洪浩节水材料制品厂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2m2,建筑面积4264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原料储存区及配套沉淀池等基础设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造粒生产线3条,滴灌带生产线18条,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生产造粒5000t/a,滴灌带3000t/a。

大气: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封闭+喷淋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等方式,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阿克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经清掏自然干化后与分拣废物暂存于堆场单独区域,定期拉运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泄漏和废塑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

阿克苏市铭宇塑料制品厂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城片区林园社区

阿克苏市铭宇塑料制品厂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7200m2,建筑面积4115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原料储存区及配套沉淀池等基础设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12条,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生产造粒5000t/a,滴灌带2000t/a。

大气: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封闭+喷淋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等方式,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阿克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经清掏自然干化后与分拣废物暂存于堆场单独区域,定期拉运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泄漏和废塑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7

阿克苏市新永方塑料制品加工厂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城片区

阿克苏市新永方塑料制品加工厂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m2,建筑面积3228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原料储存区及配套沉淀池等基础设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造粒生产线2条,生产造粒5000t/a,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建设滴灌带生产线12条,生产滴灌带3000t/a,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

大气: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封闭+喷淋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等方式,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阿克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经清掏自然干化后与分拣废物暂存于堆场单独区域,定期拉运至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填埋场;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泄漏和废塑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8

阿克苏市建化厂君鑫节水滴灌带厂滴灌带生产建设项目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314国道1023公里处

阿克苏市建化厂君鑫节水滴灌带厂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设置废旧滴灌带造粒生产线 2 条,年处理废旧滴灌带约5000t;设置滴灌带生产线 15条,滴灌带生产规模 3700t/a。

大气: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15m高排气筒(1套)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半封闭+喷淋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15) 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用车间加强通风、自然扩散等方式,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排放限值;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标准。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阿克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运营期分拣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产时产生少量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清洗废渣及泥沙待生产季结束后统一清掏,经自然干化后回用于周边农田配土;废滤网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和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泄漏和废塑料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9

克深8区块3口井钻井工程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克深8区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部署新钻注水井3口(克深8-H1、克深8-H2、克深8-H3),设计总进尺23724m,均为水平井,完钻后封井备用。

大气:施工扬尘洒水抑尘、车辆减速慢行、物料苫盖;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选择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

废水: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污水收集池(撬装组合型钢板池)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拜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钻井岩屑一同处理,水基泥浆废弃物分别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

噪声: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围挡措施。

固废:剩余土方用于井场施工作业带平整,不外运;在钻井阶段,泥浆岩屑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使泥浆和岩屑分离,水基聚合物及聚磺泥浆,油基泥浆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不外排。泥浆一般在储罐内,储罐为金属材质,完井后及时处置,并恢复地貌。钻井分阶段结束后,水基聚合物及聚磺泥浆进入泥浆罐分类收集,拉运至下一钻井工程使用,不外排;油基泥浆拉运至巴州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油基废钻完井液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站处理。水基聚合物泥浆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收集,处理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相关要求,岩屑池暂存后用于油气田内部道路铺设、井场铺垫。KCl聚磺泥浆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收集,岩屑池暂存后拉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站处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收集后,敞口罐暂存后拉运至巴州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油基废钻完井液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站处理。施工废料、水泥基础: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克深地区天然固废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桶装和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收集后暂存于撬装危废暂存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区块内现有公共设施收集后,拉运至拜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生态环境:施工营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避免大填大挖,减少后期次生灾害的发生。施工结束后,充分利用工程施工前期收集的表土覆盖于临时占地表层, 临时占地恢复原貌应对施工营地的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原有地貌。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

环境风险:井场采取分区防渗,设置报警仪、消防器材、警戒标语标牌,设施数量按照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设置。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滴灌带生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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