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1202破2号怀化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募房屋销售机构公告
2022湘1202破2号怀化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募房屋销售机构公告
2023年7月19日上午9:30,怀化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怀化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处分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现本管理人对外公开招募房屋销售代理公司。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系向全社会招募。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机构平等适用。
3.意向机构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理解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4.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机构的尽职调查,管理人提供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情况及数据以意向投资人调查结果为准,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销售代理协议的约束力。
二、项目待销售房屋情况
熙园小区项目系怀化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公司)开发,本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了办证条件,绝大多数购房户在东海公司破产前已经办证。未售房屋2套(根据资产收回情况进行调整)、车位240个。
三、销售代理机构招募要求和流程
(一)意向机构报名的基本条件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贰拾万元以上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在管理人要求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有代理资格。
(二)意向机构报名时需提交的资金和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8月15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报名,并缴纳叁万元(大写:叁万元整)的保证金,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算利息,若逾期未能缴纳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熙园小区销售计划书》,格式不限,但至少需包含完成本次销售的团队成员构成、工作计划、机构简介、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等基本信息。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的承诺书。
3.营业热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如有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意向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机构可以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及项目的有关情况,也可在管理人的统一组织下踏勘现场。如需进一步详细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意向机构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并按《保密承诺函》追究其责任。
(四)遴选并确定机构
意向机构应当于2023年4月15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熙园小区销售计划书》,格式不限。
如仅有1名意向机构完成了报名并提交《熙园小区销售计划书》,且符合本招募公告要求,则该意向机构直接成为代理机构。如有多名意向机构按要求完成了报名并提交《熙园小区销售计划书》,管理人将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熙园小区销售计划书》等各项内容,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对意向机构进行遴选,确定相关机构,具体遴选方式、时间规则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机构,应于收到管理人发出的 《确定销售代理机构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与管理人签订《熙园小区房屋(车位)销售协议》。
(五)保证金的退还
1.最终未被确定为销售代理机构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销售机构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意向机构被管理人选定为销售机构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熙园小区房屋(车位)销售协议》或严重不履行义务的,则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称《保密承诺函》、《熙园小区房屋(车位)销售协议》均应按照管理人确定的条款协商签订。
2.意向机构在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均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管理人本次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受本招募公告内容、程序及所签订协议条款的约束。
3.本次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者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应将上述报名材料、《熙园小区销售计划书》的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给管理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二份使用专门的文件袋予以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参选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文件袋密封处应加盖参选人的公章;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吴娟,191*****519。
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熙园小区东海公司,怀化中房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怀化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01 4350 0036 *****
特此公告
怀化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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