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厅食堂管理及相关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司法厅食堂管理及相关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汇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司法厅(采购人)委托,就江苏司法厅食堂管理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江苏司法厅食堂管理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汇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 8 月 14 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XC―*******

1.2项目名称:江苏司法厅食堂管理及相关服务项目

1.3项目预算:165万元/年

项目最高限价:165万元/年

1.4采购需求:委托有相关资质第三方公司对司法厅机关食堂进行管理,安排专门的餐饮专业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为用餐者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厨房管理、员工餐厅服务、食材采购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叁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人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失信行为或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至2023年8月8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线上。 ? ? ? ? ? ? ? ? ? ? ? ? ?

3.3具体获取方式: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文件费收取支付宝账户:chuxufeng@126.com,文件费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3年8月14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徐家洼紫悦广场01幢3楼。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8月14日 14:3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徐家洼紫悦广场01幢3楼。

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6.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2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7.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盖章版本)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司法厅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汇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徐家洼紫悦广场01幢3楼

邮 ?箱:**********@qq.com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58*****484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58*****48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管理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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